二、审计机构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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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203
颗粒名称: 二、审计机构建设
分类号: F832;F239;F426
页数: 2
页码: 345-346
摘要: 额敏县信用社审计机构是对全辖信用社业务行使监督检查职责的内部职能部门,具有三大职能。一是监督职能,监察和督促被审计信用社的业务和财务活动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管部门、自治区联社的各项规章制度下进行。重点是针对农村信用社的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核实。二是评价职能,指在审核检查的基础上,对被稽核检查信用社的业务和财务活动、经营决策、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经济责任等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关键词: 审计部 联合社 审计工作 自治区 信用社

内容

额敏县信用社审计机构是对全辖信用社业务行使监督检查职责的内部职能部门,具有三大职能。一是监督职能,监察和督促被审计信用社的业务和财务活动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管部门、自治区联社的各项规章制度下进行。重点是针对农村信用社的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核实。二是评价职能,指在审核检查的基础上,对被稽核检查信用社的业务和财务活动、经营决策、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经济责任等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在审核的基础上取得证据,对照稽核标准和稽核结果作出恰如其分、客观公正的评价,既要肯定成绩和优点,又要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促使被稽核信用社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三是鉴证职能,是通过审核检查,确定被稽核信用社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是否符合其经济事实或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并出具书面证明。对本社或辖属社的业务活动绩效所作报告的真实性、正确性、效益性作出鉴证,为单位落实目标责任制、表扬先进、鼓励进步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1954—1979年,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都是独立核算单位,机构小、人员少,没有条件和能力设立专门的稽核审计机构各信用社。“大跃进”时期并入人民公社为“信用部”,特别是10年动乱期间,曾一度为贫下中农管理,突出政治挂帅,不注重业务管理和检查。长达26年的时间里,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以业务检查、辅导代替审计工作,没有设立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机构。
  1980—1996年,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归口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管理,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设立信用合作股,配备专职人员,由信用合作股为主、其他部门配合,行使业务检查职能,负责对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各项业务检查。
  1997—2004年,县联合社的稽核机构由联合社分管领导和内部稽核部门组成,是联合社经营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其间,1997年县联合社成立后,稽核工作开始受到重视和加强。1998年2月12日,县联合社设立“会计稽核股”,在“精干高效、责权分明、统一管理、全面监督”的原则下,负责全县农村信用社的稽核工作。7月28日,联合社领导班子分工,副主任王洪磊分管会计稽核工作。稽核部门在联合社主任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成为联合社经营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至此,县联合社建立起分管领导岗位—会计稽核股股长岗位—专(兼)职稽核员岗位三级稽核体制。
  2005—2006年,县联合社稽核机构由监事会和内部稽核部门组成,脱离经营管理层。其间,2005年1月30日,根据业务的发展和行业管理的相关要求,稽核工作和监察工作合二为一,成立“稽核监察部”。8月,县联合社完善“三会”法人治理结构,成立监事会,监事长于春萍分管审计工作。至此,审计工作开始由监事会负责和领导,构筑起监事长领导岗位—审计部经理岗位—专职稽核员岗位的“三级”稽核体制。
  2007—2012年,自治区联社成立后,县联社审计工作接受自治区联社审计部的业务领导,审计机构由联社理事会成立的“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内审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
  其间,2007年2月8日,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审计基本制度》,要求各县级联社设立内部审计部。根据要求,额敏县联社成立审计部,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对联社机关及辖属机构的经营管理履行审计监督及咨询服务职责。审计部设置专职审计岗位2个,其中经理岗1个,主审岗1个。联社将会计信息部的统计员岗和审计部的风险管理岗予以合并,按照自治区联社的相关要求设置风险管理岗。经理岗全面主持审计部的日常工作,按制订的工作计划组织参加对辖内信用社的各项审计工作以及联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项目负领导责任;主审岗作为主查人,全面参加审计部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时兼任审计系统管理和内部档案管理岗工作,对内部审计项目的对错负检查责任;风险管理岗负责会计信息和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录入、统计、整理上报工作,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统计责任。
  2007年3月21日,自治区联社下发《关于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审计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联社理事会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内审会”由联社监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审计部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会,“内审会”成员有联社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财务信息部、业务拓展部和监察保卫部门负责人。
  4月14日,县联社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于春萍任“内审会”主任委员,宋芝红任“内审会”副主任委员,“内审会”其他成员有路军旺、宋晓庆、龚亚平。联社“内审会”主要工作职责有四个方面。一是负责制订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二是对辖内农村信用社年度经营成果真实性进行审计;三是对联社高管人员进行任期或离任审计;四是对辖区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以及信用社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对违规违纪问题予以查处,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联社“内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部,由审计部经理宋芝红担任主任。“内审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建立“内审会”及办公室工作规则;二是协调处理好“内审会”组织成员本职工作和内审工作的关系,切实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汇总“内审会”各成员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撰写内审报告,为理事会提供真实、全面、可靠的决策依据。
  “内审会”成立,县联社的审计工作与联社经营层彻底分离,由“内审会”直接领导,向理事会负责,构筑起联社“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审计部经理岗位—专职稽核员岗位的“三级”稽核体制,发挥“自我监督、主动防范、查错除弊、规避风险”的职能。
  2008年9月16日至2012年,县联社领导班子成员重新分工,纪委书记、监事长严霞分管审计工作。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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