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金库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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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198
颗粒名称: 四、金库的管理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340-341
摘要: 1954—1979年,额敏县农村信用社都是租赁民房办公,营业场所设施简陋,营业室与值班室连为一体,用营业室代替库房,办公桌代替保险柜,夜间在值班室看守,条件十分艰苦,没有规范的金库。
关键词: 联合社 营业网点 管库员 信用社 保险柜

内容

1954—1979年,额敏县农村信用社都是租赁民房办公,营业场所设施简陋,营业室与值班室连为一体,用营业室代替库房,办公桌代替保险柜,夜间在值班室看守,条件十分艰苦,没有规范的金库。
  1980—1996年,全县信用社归口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管理,各信用社与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营业所合署办公,使用农业银行营业所的金库保管现金库存,由营业所和信用社人员轮流值班守库。
  1997年,全县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之后,县联合社加强对金库的建设和管理,逐步在各乡镇信用社修建和改造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业务金库,由信用社职工兼守库押运员。
  1999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正式实施,县联合社要求全辖各营业网点配备两名工作责任心强、诚实可靠的正式职工负责管库工作。管库员要明确分工,出入库时必须同进同出,出入库的款项、实物实行双人办理,相互复核,共同负责。除管库员外,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库房,管库员离职,必须办妥交接手续;库房、保险柜必须装备两把锁,配备正、副钥匙各一套。
  县联合社规定各信用社主任每月至少查库3次,主管会计每旬查库1至2次,县联合社财务部门应对基层信用社不定期地进行查库,县联合社主管主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查库。查库时必须携带介绍信,有信用社领导陪同,并应有管库员在场。
  2001年,县联合社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现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辖内各农村信用合作社选择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诚实可靠、头脑清醒、吃苦耐劳的正式职工作为金库管理人员。规定各营业网点双人管库,钥匙分别保管,出入库时两人同开、同进、同出、同锁,不准委托一人开库入内。库内保险柜和库门密码锁随时乱号。管库员妥善保管金库门、保险柜、铁皮柜的钥匙。库房和保险柜一般应备有正副钥匙各一套,金库门和保险柜的备用钥匙封存登记,专人负责保管,正钥匙由管库员两人各自随身携带,不得随意乱放,也不得放在办公室抽屉内。每次开启后,随时锁好,防止别人进入,人员变动做好交接。非管库人员不准随意进库。凡经领导批准进库的工作人员,管库员按规定认真登记《进出入库登记簿》方可入内。如遇上级检查金库,检验是否有单位领导和保卫人员陪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库检查。若要查库时,要审验查库证明或持有“查库介绍信”、身份证件和信用社领导陪同,方可进行查库,并按规定及时予以登记。非本系统人员一律不得查库。管库员经常保持库内清洁、整齐。除放置保险柜、铁皮柜外,严禁在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及单位其他物品。管库员对金库负有全面护卫责任,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保证金库内无火源、无鼠咬、无霉烂、无其他引发事故的隐患。
  2005—2006年,县联合社逐步对辖内各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网点安装监控设施,对出纳柜台先后改造和安装防弹玻璃,对出纳专用库房进行更新加固,对现金、有价证券等,坚持入库保管。装零头数的尾箱由经手人加锁后入库保管。库内现金、实物按种类、券别摆列整齐,保持清洁。库内不准存放私人财物和其他物品。如发现问题,立即查明原因,严肃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夜间只查岗不查库。
  2007年起,县联社为辖区各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网点的金库、出入营业厅安装防尾随电动门,对存放保险柜的房间门、窗都进行加固,并相继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如报警器、警铃、灭火器等,确保库款安全。
  2010年,县联社对全市各信用社营业网点的监控系统进行升级,在金库里安装震动探测器、摄像头等设施。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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