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3194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出纳 |
分类号: | F832;F812;F8 |
页数: | 6 |
页码: | 337-342 |
摘要: |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出纳制度伴随着农村信用社半个多世纪的变革而不断发生变化。1954—1979年,全县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相关制度。1980—1996年,全县农村信用社一直沿用中国农业银行出纳制度。1997—2006年,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农村合作社出纳制度》。2007—2012年,全县信用社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 |
关键词: | 出纳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 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