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凭证的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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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177
颗粒名称: (三)会计凭证的处理
分类号: F832;F275;F8
页数: 2
页码: 328-329
摘要: 额敏县信用社“会计凭证”的处理是从受理或编制凭证开始,经过审查和传递,到装订保管为止的处理全过程。
关键词: 会计凭证 业务种类 额敏县 登记簿 信用社

内容

额敏县信用社“会计凭证”的处理是从受理或编制凭证开始,经过审查和传递,到装订保管为止的处理全过程。
  第一步是“会计凭证”的编制,这是额敏县信用社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自制凭证和外来凭证,都必须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反映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晰。
  第二步是“会计凭证”的审查,是额敏县信用社组织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重要内容。自制凭证和客户提交的凭证,都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各种业务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根据凭证办理款项收付和记账。凭证审查的要点是该凭证是否应为本社受理的凭证,使用的凭证种类是否正确,凭证的基本内容、联数与附件是否完整、齐全,是否超过有效期限,账号与户名是否相符,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字迹有无涂改,密押、印鉴是否真实、齐全,款项来源、用途是否符合政策和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以及信贷、结算的管理原则,是否超过存款余额、批准的贷款额度,计息、收费等的计算方法与数字是否正确,内部科目和账户名称使用是否正确。
  凡是经过审查及处理的“会计凭证”,一律要按规定签章,以证实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一切“会计凭证”都必须加盖规定的印章及经办人的名章。
  第三步是凭证传递,额敏县信用社使用“会计凭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运用各种“分户账”“现金日记账”“登记簿(卡)”“余额表”等进行明细核算,运用“总账”“科目日结单”“日计表”等进行综合核算,并进行相关的会计凭证传递。信用社的“会计凭证”除在本社内部传递外,还要在联行或同业间传递。为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和账务的及时核算,做到准确及时、手续严密、确保安全,额敏县联社根据各种业务的特点和劳动组织的分工,分别制定各种不同的凭证传递程序。要求做到:紧凑严密,准确及时,先外后内,先急后缓;现金收入业务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业务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借后贷,收妥抵用;代收他行票据先收妥,后进账;除某些业务核算另有规定的,其他凭证一般由信用社内部传递。
  第四步是凭证装订保管,为保证“会计凭证”的完整无缺和便于事后查考,额敏县信用社在日常工作中对“会计凭证”按时整理、及时装订和妥善保管。每日营业终,柜员对所经办的凭证,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凭证必须按日或定期装订,定期装订期最长不得超过7天。装订的顺序以日期先后排列,按柜员流水号大小,以业务流水号从小到大排列。已装订的凭证,封面要注明单位名称、起讫日期、起讫号码、柜员号、业务种类、凭证张数、加盖装订人名章和会计主管名章。一日多册的,只编一个顺序号,分别注明共几册第几册;多日一册合并装订的,应在每日凭证封面上分别编顺序号,注明信用社名称、柜员号、业务种类等内容,加盖装订人名章和会计主管名章,并在“会计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后归档保管。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有关凭证、科目日结单等,必须打印操作人员姓名、柜员代号及打印日期,加盖有关人员名章,按规定进行装订和保管。
  已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一律在封面上编列号码,并及时登记“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入库后要妥善保管。已装订的“会计凭证”,不得随意拆封,如确需拆封的应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调阅已入库的“会计凭证”,办理必要的手续。超过规定保管年限的“会计凭证”,如需销毁,必须经过批准手续,由县联社统一进行销毁。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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