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会计制度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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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1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会计制度建设
分类号: F832;F275;F233
页数: 3
页码: 322-324
摘要: 会计制度是规范额敏县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有序地开展,全面贯彻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经营管理原则,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办理各项业务,依法合规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是检查信用社各项会计工作的标准;是规范和约束会计核算行为的重要措施。额敏县信用社会计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经过58年的实践,逐步建立健全的。
关键词: 额敏县 会计主管 中国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内容

会计制度是规范额敏县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有序地开展,全面贯彻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经营管理原则,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办理各项业务,依法合规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是检查信用社各项会计工作的标准;是规范和约束会计核算行为的重要措施。额敏县信用社会计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经过58年的实践,逐步建立健全的。
  1954—1979年,全县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联系合同范本》《农村信用合作社试行记账办法(草案)》,是当时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制度的雏形。
  1980—1996年,全县信用社归口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管理,执行国家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颁布的会计法规制度。
  1980年11月12日,全县信用社根据中国农业银行颁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的通知精神,于年终决算时结转新旧各科目余额,统一使用新的会计报表。
  1985年1月21日,全县信用社开始在会计工作中贯彻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6年,全县农村信用社在工作中贯彻执行中国农业银行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制度》规定。
  1990年,财政部印发《会计证管理办法》,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991—1993年,在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的组织下,额敏县农村信用社执行《会计证制度》,各个信用社会计人员开始逐步持证上岗。
  1993年7月1日,额敏县各个信用社在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的统一安排部署和组织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关于组织好农村信用社新旧财务会计制度转换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信用社做好统一核算模式、统一使用借贷记账法、统一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的准备工作,于199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
  1998年12月,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会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的通知》,包括会计基本原则和规定等共61项制度。其中会计核算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特定凭证、账务组织、综合核算、记账规则、账簿结转、错账冲正、账务核对、利息计算、会计报表、年度决算等各项制度。额敏县联合社组织全辖各个信用社于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05年,县联合社组织全辖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
  2006年,县联社根据《会计基本制度》要求,在全辖各个信用社推行“三统一、四集中”办法,实行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会计要求统一、会计业务统一,联行业务集中、交换业务集中、事后监督集中、清算业务集中,资金调拨全部集中到县联合社清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柜员制管理试行办法》,在总结现行柜员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对柜员制的推广和应用,对网点资格审查、人员选拔培训、事后监督、授权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落实。
  2007年2月8日,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制度汇编》,明确信用社会计的主要任务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对信用社的业务及财务活动进行核算、反映、管理和监督,并向本社社员、监管部门提供会计信息。信用社会计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规定信用社会计核算遵循持续性、真实性、及时性、权责发生制、谨慎性、重要性等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坚持双人临柜,钱账分管,凭证合法,传递及时;科目账户,使用正确;当时记账,账折见面;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借后贷;他行(社)票据,收妥抵用;有账有据,账据相符;账表凭证,换人复核;当日结账,总分核对,内外账务,定期核对,印、押、证,分管分用,重要单证,严格管理;会计档案,完整无损,人员变动,交接清楚等十六项基本规定。达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核对相符等相关内容。
  2009年,县联社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制度汇编》,组织全辖员工学习新制度,执行新制度。
  2010年,县联社组织全辖会计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按照《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核算程序、核算原则进行规范。
  2011年,全疆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系统二期上线。信用社TIPS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上线。综合业务网络系统试运行以后,县联社分期分批对柜面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2012年,计算机在全辖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已普及,柜员制实现一人一台终端,独立完成柜员操作业务。柜员办理柜台日间轧账,打印现金流水等资料,清理对库存现金和结存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在会计主管的监督下,共同封箱,将当天经办的会计凭证交主管会计。柜员坚持“一日三碰库”制度,每日营业终,会计主管认真核对柜员重要空白凭证,监督柜员的轧账,并清点现金封箱。每日日终结账前,会计主管必须对当日所有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并签章,柜员办理5万元以上的现金收付须由会计主管复点,办理挂失、补发业务须由会计主管复核双人办理,柜员发生冲账、抹账业务均由会计主管授权并在凭证上签字。柜员办理联行业务,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按规定时间处理往来账,按规定打印各种联行资料。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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