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ATM自助设备的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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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163
颗粒名称: 三、ATM自助设备的发展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1
页码: 320-320
摘要: 2010年10月22日,经自治区联社批准,额敏县农村信用社ATM安装试机成功,正式投入运营,结束额敏县农村信用社近60年来完全靠柜员办理业务的历史,方便广大客户,减轻柜面压力,提高额敏县农村信用社整体服务能力。
关键词: 额敏县 农村信用社 自治区 信用社 自助设备

内容

2010年10月22日,经自治区联社批准,额敏县农村信用社ATM安装试机成功,正式投入运营,结束额敏县农村信用社近60年来完全靠柜员办理业务的历史,方便广大客户,减轻柜面压力,提高额敏县农村信用社整体服务能力。
  2011年,县农村信用社向自治区联社上报《关于额敏县农村信用联社购置(ATM)自动柜员机的请示》,11月11日,自治区联社下发《关于额敏县联社购置ATM自助设备的批复》,同意额敏县联社购置5台ATM自助设备,总价款控制在80万元以内,并要求供货商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将招标资料存档备查。至2011年末,县联社共有5台ATM投入使用,型号为NCR6625,分别布放在上户信用社、朝阳信用社、营业部、友好路信用社、玛热勒苏信用社。
  2012年,额敏县农村信用社加大ATM的布放力度,全年共布放6台存取款一体机,其中一台大堂式CRS存取款一体机,型号分别为CASH80AWG、CASH80ALG。当年累计交易70072笔,实现手续费收入24万元。
  ATM单笔玉卡业务取款交易实行限额管理,一日累计取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持卡人当日取款金额超过ATM限额的,可通过网点柜面按相关规定办理。使用ATM转账每日上限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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