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玉卡的挂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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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150
颗粒名称: (五)玉卡的挂失
分类号: F832;D92;F830
页数: 2
页码: 313-314
摘要: 玉卡的挂失方式一般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
关键词: 有效身份证件 持卡人 申请书 书面挂失 口头挂失

内容

玉卡的挂失方式一般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
  1.口头挂失。
  口头挂失一般通过拨打电话向信用社联网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口头挂失5天后系统自动解除挂失状态,持卡人办理口头挂失后应及时补办书面挂失手续。
  持卡人需在挂失期间撤销挂失,应到办理口头挂失的发卡机构联网网点办理,如为电话银行挂失的应到发卡网点办理。
  2.书面挂失。
  书面挂失是正式挂失,持卡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机构指定的网点办理挂失。持卡人填写《挂失申请书》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信息、密码到发卡网点申请书面挂失。挂失止付期7天,期满后系统不自动解除挂失状态。挂失期满后即可凭《挂失申请书》回执、有效身份证件及密码至发卡网点补领新卡,发卡网点办理补卡时自动保留与原卡对应的关联账户关系。
  玉卡的书面挂失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和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代办而引起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解除挂失、挂失补卡须持卡人本人办理。
  3.持卡人尚未补领新卡前,找回遗失卡仍需继续使用的,发卡网点可为持卡人办理撤销书面挂失,撤销挂失手续办妥后原卡即可使用。持卡人到发卡网点办理撤销业务时,需提供《挂失申请书》回执、玉卡和有效身份证件。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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