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算渠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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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124
颗粒名称: 二、结算渠道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3
页码: 302-304
摘要: 额敏县农村信用社从1954年成立到1996年末,一直没有自己的联行结算系统,一直依靠开户银行的联行渠道办理结算业务。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针对信用社与农行脱离隶属关系、汇路不畅通的问题,下发《关于农村信用社开办特约联行业务的通知》。
关键词: 特约联行 合作金融组织 农村信用社 个人存款账户 营业机构

内容

额敏县农村信用社从1954年成立到1996年末,一直没有自己的联行结算系统,一直依靠开户银行的联行渠道办理结算业务。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针对信用社与农行脱离隶属关系、汇路不畅通的问题,下发《关于农村信用社开办特约联行业务的通知》。
  1998年“特约联行”成立,是自治区合作金融组织自己的省辖联行,新疆境内合作金融组织作为一个联行系统,相互之间可以直接签发特约联行报单,办理电汇、信汇,并且能签发新疆境内的银行汇票,从而方便客户,加速资金周转。
  “特约联行”将新疆境内的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合作银行视为一个系统,50万元(不含)以下汇划款项通过“特约联行”办理,50万元(含)以上系统内汇划款项,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转汇。“特约联行”业务由人民银行区分行统一领导,二级分行对辖区内“特约联行”业务负有管理、检查、指导、协调责任。新疆信用社业务服务中心是“特约联行”的管理部门,负责“特约联行”制度建设、组织实施、检查辅导、清算汇差,管理“特约联行”保证金工作。
  2004年2月9日,“农信银特约电子汇兑”系统上线。
  2005年5月,“大额支付系统”开通,实现全国支票影像系统的直联,50万元以下的转账支票实现全国跨行清算,并能快速到账。
  2005年开通全疆的“通存通兑”业务,包括现金和转账两种方式。现金方式办理通存业务时,代理营业机构将客户缴存的现金存入客户指定的营业机构存款账户;现金方式办理通兑业务时,代理营业机构从客户指定的营业机构存款账户支付现金。
  转账方式办理通存业务时,代理营业机构将客户指定的营业机构个人存款账户资金转存到客户指定的营业机构个人存款账户;转账方式办理通兑业务时,代理营业机构将客户指定的营业机构个人存款账户资金转存到客户指定的营业机构个人存款账户。
  2008年10月1日,银信通业务在全疆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使客户不用进银行就能及时掌握自己账户的钱数。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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