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利率第三次调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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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080
颗粒名称: (六)利率第三次调高
分类号: F832;F426;F822
页数: 3
页码: 271-273
摘要: 2006年8月至2012年6月,额敏县农村信用社储蓄存款利率6次上调。
关键词: 存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 百分点 人民币

内容

2006年8月至2012年6月,额敏县农村信用社储蓄存款利率6次上调。
  2006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翌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7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52%提高到2.79%;其他各档次存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翌日起上调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79%提高到3.06%;其他档次存款基准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7月21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3.06%提高到3.33%,其他各档的存款基准利率也相应上调。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12月21日起,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提高到4.14%,上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的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还多次提高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2012年6月9日,县联社根据自治区联社《关于调整人民币存款利率的通知》和《关于再次调整部分人民币存款利率的通知》精神,全辖农村信用社人民币1年期(含)以下存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1倍。7月6日,人民银行再次下调人民币各档次存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县联社随之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作出调整,各档次存款利率实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至1.1倍,即实行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10%上限浮动。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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