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利率第三次调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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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079
颗粒名称: (五)利率第三次调低
分类号: F832;F822;F426
页数: 1
页码: 271-271
摘要: 1996年4月至2006年7月,额敏县农村信用社共7次下调储蓄存款利率。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 贷款基准利率 存款利率 利率市场化 月利率

内容

1996年4月至2006年7月,额敏县农村信用社共7次下调储蓄存款利率。
  1996年,国家经过多年的努力,通货膨胀大有减缓,经济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启动内需,治理通货紧缩,先后两次降低存款利率。同时取消8年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档次;4月1日起停止办理新的保值储蓄业务。8月23日,再次将活期储蓄利率由月息2.475‰降至1.65‰,1年的定期储蓄利率由月息7.65‰降至6.225‰。
  1997—2000年,共5次下调存款利率,时间分别为1997年10月,1998年3月、7月、12月和1999年6月。1999年6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3个月期月利率1.65‰,6个月期月利率1.8‰,1年期月利率1.875‰,2年期月利率2.025‰,3年期月利率2.25‰,5年期月利率2.4‰。零存整取1年期、3年期、5年期月利率分别为1.65‰、1.89‰、1.875‰。活期存款月利率0.825‰。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但存款利率不能上浮。
  2005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稳定推进利率市场化报告》提出我国利率改革总思路为: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在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中央银行在放宽对利率直接控制的同时,几年中,通过多次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人民币准备金率及其他货币政策来影响金融市场的利率水平,使市场利率水平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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