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小微企业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046
颗粒名称: 三、中小微企业贷款
分类号: F276;F832;F275
页数: 2
页码: 254-255
摘要: 中小企业贷款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贷款之一,中小企业贷款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投放的对象是经注册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关键词: 社队企业 中小企业贷款 县联社 乡镇企业 中小企业

内容

中小企业贷款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贷款之一,中小企业贷款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投放的对象是经注册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借款人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当地经营管理、经营发展健康、符合《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及不拥有技术监督局代码的个体工商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在辖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等机关办理完备的合法手续,建立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照章纳税,并按规定接受年检年审和检查,且记录良好。
  (2)符合各项法规政策、遵纪守法,依法合规经营,信用记录良好。
  (3)符合地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有市场、有前景,并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且记录良好。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建立规范、完善、透明的财务核算制度,诚实守信,无经济纠纷,并正常进行法定机构的财务年度审计,且记录良好。
  (5)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有前景,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后劲足。
  (6)经人民银行办理企业开户许可证,并将其基本账户实行账户开立在县(市)联社营业机构,且书面承诺其账户实行“封闭运行”管理。
  (7)法人代表、财务主管、主管会计、出纳和高管人员未涉及“炒股”、自营(企业)、赌博、吸贩毒等行为。
  (8)注册登记申报“注册资本金”与在农村信用社存储“注册资本金”额相一致。
  以下客户不作为本办法所称的中小企业:房地产企业、集团成员企业、事业法人及非企业法人。
  1979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加大社队企业贷款。1980年起,社队企业贷款对象由工业、种植业逐步扩大到商业、运输服务业。
  随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信用社根据国家对乡镇企业的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开始对乡镇企业的轻纺、食品、矿业、建材、交通运输、建筑业等给予信贷支持。
  2000年起,县联合社逐步加大对涉农企业的支持力度。按照择优扶植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贷款投向上,充分发挥信用社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优势,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贷款方式,为支持服务属地“三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2009年,县联社根据国家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调整信贷结构,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在满足农业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择优扶持涉农中小企业,向养殖户及部分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农副产品收购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2010年,县联社在充分满足农业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择优扶持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业发展,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农副产品收购等多家企业,涉及商业、饮食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多个层面。
  2011年,县联社在满足各类农户贷款需求前提下,积极拓展涉农中小企业客户,依托社团贷款加大对有资金需求和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实行快速审批、快速办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年末企业类贷款余额12486万元,全年累计发放中小微企业类贷款18497.79万元,较好地解决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2012年,县联社对经营效益好、信用记录优、行业和项目符合政策的朝阳产业产供销各个环节给予资金支持,持续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年末,企业类贷款余额14137万元,全年累计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16877万元。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