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3040 |
颗粒名称: | 五、“两居”工程贷款 |
分类号: | F832;D92;F8 |
页数: | 2 |
页码: | 250-251 |
摘要: | 2012年9月18日,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两居”工程贷款管理办法》。“两居”(富民安居、定居兴牧)工程贷款的借款人是指有“两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的村民自然人,并在自愿的基础上申请贷款。10月26日,《自治区联社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两居”工程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农信办[2011]276号)指出,“两居”工程贷款遵循“政府财政补助、援疆资金扶持、农牧民自筹结合、专项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 |
关键词: | 安居富民工程 工程贷款 信用合作社 自然人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