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期偿还计息原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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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023
颗粒名称: (三)按期偿还计息原则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240-240
摘要: 贷款应确定归还期限,按贷款用途、期限长短确定利率标准。借款人应按规定的借款期限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对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信用社要区别原因,收取加罚利息。
关键词: 贷款用途 借款人 利率标准 借款期限 偿还贷款本息

内容

贷款应确定归还期限,按贷款用途、期限长短确定利率标准。借款人应按规定的借款期限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对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信用社要区别原因,收取加罚利息。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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