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金转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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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992
颗粒名称: (一)股金转让
分类号: F426;F832;D92
页数: 1
页码: 214-214
摘要: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股金转让的程序共分为四步。
关键词: 受让人 理事会 身份证明 营业网点 出让人

内容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股金转让的程序共分为四步。
  1.持股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协议1式4份,出让人、受让人、营业网点、联社理事会各执1份),附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报联社理事会审核同意后,变更股权登记。
  2.股权转让价格以股金证载明金额为准,实际交割价格由出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协商确定。
  3.营业网点负责收回出让人的股金证。如为部分股权转让,需在其股金证上作转让登记,签发股金证。
  4.法人股转让时,如其法人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供其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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