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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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965
颗粒名称: (二)生育
分类号: D412;D92;D442
页数: 1
页码: 197-197
摘要: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按照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全辖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怀孕、保胎休息、婴儿哺乳期、疾病治疗期、产假期给予特殊照顾,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关键词: 女职工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 农村信用合作 劳动保护条例

内容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按照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全辖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怀孕、保胎休息、婴儿哺乳期、疾病治疗期、产假期给予特殊照顾,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009年,为全辖女职工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生育保险金8492.68元。至2012年末,累计为全辖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金48168.08元。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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