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额敏县联合社主任办公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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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821
颗粒名称: 二、额敏县联合社主任办公会
分类号: F832;D624;F426
页数: 2
页码: 103-104
摘要: 1997年6月至2005年8月,由塔城地区农金体改办聘任额敏县联合社的主任、副主任,组成联合社主任办公会,行使联合社的决策职权,拟订联合社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和决策方案等,处理对外重大事项,任免全辖各家农村信用社和信用分社主任,对县联合社和全辖农村信用社行使管理职权。主任办公会由联合社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副主任参加,实行1人1票制,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关键词: 副主任 额敏县 信用分 联合社 农村信用合作

内容

1997年6月至2005年8月,由塔城地区农金体改办聘任额敏县联合社的主任、副主任,组成联合社主任办公会,行使联合社的决策职权,拟订联合社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和决策方案等,处理对外重大事项,任免全辖各家农村信用社和信用分社主任,对县联合社和全辖农村信用社行使管理职权。主任办公会由联合社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副主任参加,实行1人1票制,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额敏县联合社主任为法定代表人,主持联合社主任办公会议,组织和领导县联合社的日常工作;在主任办公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县联合社处理其他业务,对内聘任信用社主任及下属人员;决定联合社人员奖惩及行使主任办公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联合社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
  1997年6月,额敏县联合社成立,塔城地区农金体改办聘任宋钦民担任联合社副主任主持工作,托留担任联合社副主任协助工作,荆志新担任联合社办公室主任,组成联合社第一届主任办公会,作为联合社决策机构。对县联合社和全辖12家独立法人农村信用社行使管理职权。
  1998年1月14日至10月11日,塔城地区农金体改办聘任赵永军为额敏县联合社主要负责人,聘任宋钦民、王洪磊两位副主任协助工作,组成额敏县联合社第二届主任办公会,作为联合社决策机构。对联合社(含联合社营业部)和全辖12家独立法人农村信用社(含额敏县郊区农村信用合作社、额敏县玉什哈拉苏农村信用合作社、额敏县额玛勒郭楞农村信用合作社、额敏县霍吉尔特农村信用合作社和8家已经自动歇业农村信用合作社)行使管理职权。
  1998年10月11日至2001年8月,塔城地区农金体改办聘任雷富荣代理额敏县联合社主任,王洪磊、阿德力汗·热合木任联合社副主任,组成联合社第三届主任办公会,作为联合社决策机构。对县联合社(含联合社营业部、玛热勒苏信用分社、上户信用分社)、全辖12家独立法人农村信用社(含额敏县郊区农村信用合作社、额敏县玉什哈拉苏农村信用合作社、额敏县额玛勒郭楞农村信用合作社、额敏县霍吉尔特农村信用合作社和8家自动歇业信用社)、额敏县方城信用社行使管理职权。
  2001年8月,塔城地区农金体改办聘任阿德力汗·热合木担任额敏县联合社副主任主持全盘工作,副主任王洪磊协助工作。9月5日,聘任阿德力汗·热合木担任额敏县联合社主任,王洪磊(2004年11月30日调离,叶尔兰·阿曼接任)、严霞担任联合社副主任,组成额敏县联合社第四届主任办公会,作为联合社决策机构。对县联合社(含联合社营业部、郊区信用分社、阿尔夏特信用分社、郊东信用分社、朝阳信用分社、上户信用分社、玉什哈拉苏信用分社、哈拉也木勒信用分社、额玛勒郭楞信用分社、杰勒阿尕什信用分社、玛热勒苏信用分社、霍吉尔特信用分社)、额敏县方城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法人)和全辖8家自动歇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法人)行使管理职权。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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