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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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762
颗粒名称: 2007年
分类号: F832;F426;I247
页数: 4
页码: 51-54
摘要: 1月12日,县联社成立“额敏县农村信用联社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阿德力汗·热合木任组长,于春萍任副组长,严霞、叶尔兰·阿曼以及宋芝红、徐宏江、宋晓庆、路军旺、龚亚平为成员。
关键词: 县联社 额敏县 农村信用合作 自治区 信用社

内容

1月12日,县联社成立“额敏县农村信用联社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阿德力汗·热合木任组长,于春萍任副组长,严霞、叶尔兰·阿曼以及宋芝红、徐宏江、宋晓庆、路军旺、龚亚平为成员。
  2月8日,自治区联社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玉卡(借记卡)章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玉卡(借记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玉卡(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玉卡(借记卡)业务操作规程及会计核算办法》系列规章制度。
  3月5日,县联社授予额玛勒郭楞分社县级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廖晓琼、王砚、武月凤、徐云香、韩铁军、沙依热、宋晓庆、徐宏江县级先进工作者称号。
  是日,县联社制定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2007年效益工资及专项奖金考核发放办法。
  3月10日,县联社成立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高管人员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阿德力汗·热合木,副组长严霞,成员于春萍、叶尔兰·阿曼、徐宏江、宋芝红、宋晓庆、路军旺。
  3月12日,县联社下发《关于加强信用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自治区联社下发的《关于加强县(市)联社权限管理的通知》,额敏县联社对各部门和各信用社进行授权管理,各社在联社的统一管理下,在授权权限内依法开展存款、贷款、结算、银行卡、代理等业务,依法从事各种必要的非业务经营活动,按照规定报批、报备。
  4月6日,自治区联社召开案件专项治理“排雷”行动动员大会,拉开“排雷”行动的序幕。县联社派于春萍、宋晓庆、宋芝红、刘新娟四人参加自治区联社工作组。
  4月14日,县联社理事会研究决定,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内审会),于春萍任主任委员,宋芝红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路军旺、宋晓庆、龚亚平组成,内审会办公室设在审计部,由宋芝红担任办公室主任。
  是日,县联社上报中国银监会塔城监管分局《关于申请变更机构名称的请示》,根据新疆银监局《关于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的批复》和塔城银监分局《关于统一法人社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统一法人社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额敏县联社对统一法人后信用社的冠名进行变更。“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额敏县方城农村信用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方城信用社”,“额敏县方城农村信用合作社朝阳分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信用社”,“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阿尔夏特分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尔夏特信用社”,“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郊区分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上户分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户信用社”,“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玉什哈拉苏分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什哈拉苏信用社”,“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额玛勒郭楞分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额玛勒郭楞信用社”,“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喀拉也木勒分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拉也木勒信用社”,“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杰勒阿尕什分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杰勒阿尕什信用社”,“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玛热勒苏分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玛热勒苏信用社”,“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霍吉尔特分社”变更为“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霍吉尔特信用社”。
  4月15日,由塔城地区行署、自治区联社牵头组织人民银行塔城中心支行、银监会塔城监管分局、额敏县县委、额敏县联社等部门,召开塔城地区额敏县春季农业生产资金缺口及发放工作协调会。
  4月25日,县联社成立“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场营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联社主任,副组长为联社副主任,成员由办公室、信贷管理部、会计信息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主任为信贷管理部负责人,成员由办公室和会计信息部负责人组成。
  是日,县联社成立“案件审理”小组,组长为联社理事长,副组长为联社监事长,成员由联社主任、副主任,监察保卫部、审计部及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4月28日,额敏县联社成立“额敏县联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霞,副组长叶尔兰·阿曼,成员路军旺、宋晓庆、徐宏江、宋芝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会计信息部,主任宋晓庆,成员何丽、刘新娟、张强。
  5月12日,县联社下发《关于对自治区联社“两项责任”审计及塔城银监分局主要风险点后续检查发现信贷问题进行整改通知》,要求全辖各信用社立即进行对照整改。
  6月14~16日,联社针对塔城银监分局与自治区审计检查组查出的问题,委派叶尔兰·阿曼、路军旺对联社营业部信贷管理进行全面检查。三天共检查1271科目贷款158笔,发现问题126笔。分别为贷款诉讼时效已过42笔,金额424356.50元;未对保证人进行催收的贷款54笔,金额423959.19元;未对抵押物进行处置的贷款30笔,金额319706.66元;贷款起诉后保证人免除责任的贷款1笔。对1277科目贷款检查的情况尚未统计。联社认为各分社也存在此类问题,下发《关于对信贷管理发现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
  6月20日,县联社下发《清收职工违规贷款提示通知》,联社重新统计违规贷款的数据,仍有99.3万元没有清收完,较2月底清收9.7万元,联社在《通知》中“提示各违规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收力度,确保在2007年8月30日前完成联社制定的清收任务。并再次重申对到期未清收完违规贷款的责任人,联社将严格执行自治区联社制定的有关对有违规行为责任人的处罚规定,绝不姑息迁就”。
  7月4日,县联社2006年度贷款五级分类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联社的验收。联社表彰在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郊区分社、额玛勒郭楞分社、玛热勒苏分社,分别奖励1000元。
  是日,县联社决定对于春萍、宋晓庆、宋芝红、刘新娟4名参加为期3个月的全疆农村信用合作社案件治理专项“排雷”行动的工作组成员进行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500元的经济奖励。
  是日,县联社下发《关于兑现2006年经营目标奖罚的通知》,根据联社与各社签订的《2006年经营目标责任书》内容要求,联社考核领导小组对各社2006年度经营目标按考核要求进行逐项打分,对各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奖罚:额玛勒郭楞分社考核得分97.69分,奖励5000元;方城信用社考核得分85.27分,奖励3000元;喀拉也木勒分社得分83.9分,奖励2000元;上户分社考核得分62分,罚款1000元;玛热勒苏分社考核得分53.26分,罚款2000元;郊区分社考核得分51.49分,罚款2000元;朝阳分社考核得分29.14分,罚款5000元;联社营业部考核得分20分,罚款5000元;阿尔夏特分社考核得分9.58分,罚款5000元;杰勒阿尕什分社得分4.07分,罚款5000元;霍吉尔特分社考核得分-0.09分,罚款5000元;玉什哈拉苏分社考核得分-14.17分,罚款5000元。所有奖罚按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规定,由分社主任享受(或承担)40%,其余60%由职工享受(或承担)。
  7月23日,县联社自即日起在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启用按统一法人规定名称及自治区联社要求刻制的印章。
  7月27日,县联社成立“额敏县联社专项票据置换管理、考核及兑付工作”领导小组,阿德力汗·热合木担任组长,严霞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叶尔兰·阿曼、宋晓庆、路军旺、宋芝红、徐宏江及各信用合作社、联社营业部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会计统计部,严霞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宏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叶尔兰·阿曼、路军旺、宋晓庆、宋芝红、何丽、刘新娟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
  7月28~29日,县联社工会委员举办首届职工文艺表演比赛活动。
  7月,自治区联社纪委印发《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
  9月6日,县联社决定叶尔兰·阿曼兼阿尔夏特信用合作社临时负责人;聘任加尼别克·胡马尔别克为喀拉也木勒信用合作社临时负责人;聘任梁子民为杰勒阿尕什信用合作社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主持信用合作社工作期限至2008年1月。
  9月27日,县联社下发《关于联社机关干部分片包点开展旺季工作的通知》,继续实行联社机关干部“分片包干、进社入点”的工作机制,包点人员旺季工作期间在完成好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要深入所包网点,同基层职工一起认真完成联社确定的各项旺季工作任务。阿德力汗·热合木负责联社营业部、玉什哈拉苏信用社和喀拉也木勒信用社。宋芝红协助;严霞负责郊区信用社、玛热勒苏分社和霍吉尔特信用社。王卫华协助;于春萍负责杰勒阿尕什信用社;叶尔兰·阿曼负责阿尔夏特信用社;路军旺负责上户信用社;徐宏江负责朝阳信用社;方城信用社和额玛勒郭楞信用社没有安排具体包点人员,主要由联社领导不定期地就其旺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10月15日,县联社开展“加强内控提升执行力主题教育”活动,其中:2007年10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为学习阶段,要求各社根据联社的活动计划,结合本社实际制订学习计划,开展以学习自治区联社规章制度以及《赢在执行》《细节决定成败》两本书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10月12日,自治区联社党委下发《关于全面推动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的指导意见》。
  10月27日,县联社制订《额敏县农村信用社开展加强内控,提升执行力主题教育活动计划》,并上报自治区联社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11月26日,县联社工会委员评定首届职工文艺表演比赛节目。选出三个优秀节目给予奖励:一等奖为杰勒阿尕什信用合作社,奖励300元;二等奖为方城信用合作社,奖励200元;三等奖为联社营业部,奖励100元。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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