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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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712
颗粒名称: 1957年
分类号: F832;F812;F8
页数: 1
页码: 12-12
摘要: 1月22日,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转抄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1957年继续免缴工商业税。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 民主管理工作 信用合作社 中国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

内容

1月22日,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转抄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1957年继续免缴工商业税。
  5月下旬,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组织营业社主任及支行农金股干部共9人分成两个小组,在两个副行长的领导下对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试点。
  6月5日,中国农业银行下发《关于信用合作社转存款调剂额度等问题的批复》。
  7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合作工作会议的报告》。
  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为通报各地信用合作社服务站形式希迅速总结经验大力推行的通知》。
  1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对信用合作社1957年度亏损一律不由银行补贴的指示》。
  是年,全县共有25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中一家是在年底建立的),参加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农户总户数达到6475户,占总农牧户数的89%;25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共有社员13661人,占全县农牧业总人口的41.3%;实收股金49684元,比1956年增加11.3%,平均每社有股金1987元;全年累计吸收存款698079元,年末存款余额132246元,比1956年净增171.15%,年末转存银行存款余额为150794元;全年累计发放贷款107171.58元,解决全县4734户社员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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