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2708 |
颗粒名称: | 大事记 |
页数: | 60 |
页码: | 10-69 |
摘要: | 1954年;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信用合作社名称问题的通知》,明确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名称,应按共同纲领的规定称为“信用合作社”。;1955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1956年;3月31日,全县已经建立25家农村信用合作社,25个“应建社乡”全部都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达到乡乡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标准,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全县的“建社”任务。全县已参加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农户达到6300户,25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共有社员13464人,较1955年增加52.633%。;1957年;1月22日,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转抄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1957年继续免缴工商业税。;1958年;1月6日至10日,额敏县召开全体金融工作者“跃进会议”,会期四天半,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职工参加会议。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