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财务会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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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668
颗粒名称: 第七章 财务会计
页数: 1
页码: 364-364

内容

第五十八条 本联社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联社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按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按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遵守国家和地方税法,依法纳税。
  第五十九条 本联社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业务状况表和其他有关财务报表,并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验。审验报告由监事会通过,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联社的财务会计报告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20日前置备于本联社,供社员代表查阅。
  第六十条 本联社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方案经理事会审议,提请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后,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
  (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按税后利润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
  (四)提取一般准备,不低于税后利润的20%;
  (五)向社员分配利润。
  第六十一条 本联社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50%的,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法定盈余公积按规定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六十二条 本联社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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