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财务会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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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649
颗粒名称: 第七章 财务会计
页数: 2
页码: 352-353

内容

第三十五条 本社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报送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业务状况表;
  (二)资产负债表;
  (三)损益表;
  (四)利润分配表;
  (五)决算说明书。
  第三十六条 本社的财务会计报告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五天以前置备于本社,供社员代表查阅。
  第三十七条 本社依法纳税,税后利润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并经代表审议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
  (二)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
  (三)提取员工劳动分红基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
  第三十八条 本社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本社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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