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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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63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社员
页数: 1
页码: 345-345

内容

第十二条 凡辖内的农村信用社,承认本联社章程,承担社员义务,办理社员登记手续后,即成为本联社的社员。
  本联社职工可以集中资金向本联社入股。在入股职工中,任选举一名代表参加联社社员大会。
  其他法人和自然人不得向县联社入股。
  第十三条 本联社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大会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与本联社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三)接受本联社服务的权利;
  (四)按本联社章程规定,接受利润返还的权利;
  (五)监督本联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六)监督本联社各项工作并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的权利;
  (七)参加本联社举办的学习、培训教育及经验交流的权利;
  (八)本联社依法破产后参加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九)本联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本联社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联社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
  (二)缴纳股金;
  (三)以缴纳的股金为限对本联社承担有限责任;
  (四)按期缴纳管理费;
  (五)维护本联社公共利益,保护本联社财产;
  (六)支持本联社各项业务开展,协助本联社扩大资金来源和回收贷款;
  (七)做好本联社委托的各项业务;
  (八)接受本联社的管理;
  (九)参加本联社举办的活动;
  (十)本联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对本联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社员,本联社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本联社章程的社员,本联社予以批评教育。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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