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股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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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63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股金
页数: 2
页码: 344-345

内容

第九条 本联社股金每股1万元人民币。每个社员至少入五股,最高不得高于联社股金总额的20%。
  第十条 本联社社员必须用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价入股。
  本联社社员不能退股。
  第十一条 本联社使用记名式股金证,作为社员资格证明和股金所有权证明。社员不能以股金证在本联社以外设定质押。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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