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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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63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总则
页数: 2
页码: 343-344

内容

第一条 本联合社定名为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社)。
  本联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北大街农村信用社办公楼。
  第二条 本联社是托克逊县五家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信用社服务的联合经济组织,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本联社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以其全部资产对本联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本联社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及依法开展业务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四条 本联社对辖内信用社行使以下管理职能:
  (一)根据全国信用社统一的规章制度,制定辖内信用社人事、劳资、信贷、财务、会计、稽核、保卫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辖内信用社人事、劳资,统筹解决信用社职工退职退休经费;
  (三)制定并检查、考核辖内信用社信贷、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稽核、辅导辖内信用社业务和财务;
  (四)监察、处理辖内信用社案件,组织指导辖内信用社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维护辖内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六)综合汇总辖内信用社的会计、统计报表,按规定及时上报;
  (七)其他管理职能。
  第五条 本联社为辖内信用社提供以下服务:
  (一)组织辖内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
  (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参加资金市场,为辖内信用社融通资金;
  (三)办理或代理辖内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
  (四)组织管理辖内信用社的社团贷款;
  (五)组织做好辖内信用社的现金供应和回笼;
  (六)筹集、管理辖内信用社风险防范基金;
  (七)组织辖内信用社职工培训教育;
  (八)组织经验交流,为辖内信用社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
  (九)其他服务职能。
  第六条 本联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主要任务是对辖内信用社进行管理和服务。本联社开展业务经营,坚持不与信用社竞争的原则。
  第七条 本联社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接受行业统一的业务制度管理。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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