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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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617
颗粒名称: 第七章 财务管理
页数: 1
页码: 340-340

内容

第二十八条 县联社是一级核算单位。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账务组织,均按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信用合作社财务会计基本制度》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县联社的各项费用开支,原则上要在自营业务收入中列支,如确有困难,可对信用社提取适量管理费解决。
  第三十条 银行干部在县联社专职工作的,全民干部的性质不变,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费用均由县联社负担。可先由银行按标准开支,年末由县联社一次性划付。
  第三十一条 县联社盈余分配。股金分红额度原则上掌握在纯益部分的40%,但最多不能超过股金额的15%。其余部分提留县联社本身发展基金和公积金。
  第三十二条 县联社发生亏损和意外风险时,可按公积金、专用基金(或股金)和呆账准备金、股金顺序弥补,仍不足或有争议时可呈报上级农行或提请司法机关裁决。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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