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收代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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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487
颗粒名称: 一、代收代付
分类号: F832;F8;F812
页数: 1
页码: 251-251
摘要: 代收代付业务是信用社代理企事业单位(团体)向其用户收取公共事业费、教育经费、代发工资、代付各级财政部门定期下拨的基金、退休金、养老金等,并按协议或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一项综合性业务。
关键词: 代收代付业务 代收代付 权利和义务 信用社 代发工资

内容

代收代付业务是信用社代理企事业单位(团体)向其用户收取公共事业费、教育经费、代发工资、代付各级财政部门定期下拨的基金、退休金、养老金等,并按协议或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一项综合性业务。
  信用社办理代收代付业务,与单位签订代收代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理代收费业务时,信用社与收费单位、被扣费客户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0世纪80年代,农行托克逊县支行营业所及信用社均可接受委托代收机耕费、电费、水费等,其手续费率可由委托单位与营业所、信用社双方协商议定,中支暂不作统一规定,所社接受委托后,应以宣传说明等方法去催收,不能硬性扣款,收交款手续务必健全,防止发生差错。
  2002年,县联合社开展的代收代付业务主要有代发工资、代收农村各项费用、代收电费和电话费、代理保险。
  2010~2012年,县联社除开展代收代付、代发工资以外,还代办小额贷款保险,代办农业政策性保险,代收水费、电费,代发“三金”(粮食直补资金、农村社保资金、离退休各种补助资金)等,既为农户提供了优质服务,也使信用社中间业务收入逐年上升。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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