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范风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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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475
颗粒名称: 一、防范风险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2
页码: 245-246
摘要: 农村信用社既有外部风险,又有内部风险。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期间,信用社贷款额度小,不良贷款相应比较少,问题不突出。
关键词: 不良资产 农村信用社 信用社 委员会 资产风险管理

内容

农村信用社既有外部风险,又有内部风险。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期间,信用社贷款额度小,不良贷款相应比较少,问题不突出。
  1959年4月起,托克逊县信用社的监管工作下放给大队,由大队统一核算、统一监管。
  1969年,托克逊县信用社的监管工作交给人民公社,但是人民公社只管人事,业务监管归人行县支行管理。
  1979年,托克逊县信用社归农行县支行管理后,农行县支行将部分不良贷款转作信用社贷款,给信用社造成很大的经营困难。
  1986年12月,农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坚决纠正将银行农贷转作信用社贷款问题的通知》,提出纠正此种做法的明确要求,凡属1984年底前清出的无法收回贷款,已转作信用社贷款的,都要全部转回银行,没有转回的,限在1987年2月底前如数转回,并按照贷款利率承担利息损失。1985年以后转作信用社的贷款,现在尚未收回的,应全部转回银行,包括乡镇企业贷款,由银行按贷款利率付给信用社利息。未经信用社同意,强行从信用社转存款账户扣收的农行发放的贷款,除应全数转回银行外,还应按违反结算纪律的有关规定赔偿信用社的经济损失。
  20世纪80年代后期,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实行改革,随着经营管理的逐步整顿和规范,资产风险状况逐步被真实反映,并随着改制的逐步深入,摆上监管部门和农村信用社管理层的重要日程。为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效维护银行债权,自20世纪90年代起,农村信用社在管理层的要求下,开始下大力度开展不良资产防范和清理清收工作。为了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和经营的健康发展,发挥其支持“三农”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改革,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专门为农村信用社制订“花钱买平安”的不良资产票据置换方案。在监管部门的重点监测和农村信用社的不懈努力下,不良资产逐步消化、化解,资产风险程度逐步降低,为其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和实施统一法人社改制以及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打下基础,也为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奠定基础。
  按照银行业审慎经营的原则,县联社加强内控管理,防范各项金融风险,制定《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明确委员会委员有权了解、收集有关经营管理情况及各类数据、信息等;发表提交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意见,享有表决权;对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事项的落实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权利。还制定《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与《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县联社还控新降旧,严控新增不良贷款风险。严肃纪律,加强信贷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和培训,要求信贷从业人员守住底线,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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