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库存现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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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459
颗粒名称: (二)库存现金
分类号: F832;F8;F275
页数: 2
页码: 229-230
摘要: 库存现金是信用社保存在金库中的货币。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现金,既是信用社进行正常经营的必要条件,也是保持一定清偿能力的重要措施。在业务经营中,绝大多数款项采取的是转账结算,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的日常零星的小额支付需要用现金结算,信用社必须留存一定数额的现金准备,以满足存款人提取存款的需求。
关键词: 库存现金 库存限额 严格执行 联合社 信用社

内容

库存现金是信用社保存在金库中的货币。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现金,既是信用社进行正常经营的必要条件,也是保持一定清偿能力的重要措施。在业务经营中,绝大多数款项采取的是转账结算,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的日常零星的小额支付需要用现金结算,信用社必须留存一定数额的现金准备,以满足存款人提取存款的需求。
  1954年,托克逊县信用社创建初期,经济业务量较少,库存现金以不影响日常业务为原则,不准过多保留,并要求账款相符,严禁单据和白条顶库。
  1972年,信用社的库存限额由人行县支行规定。信用站的现金限额由信用社根据业务量大小、路途远近、淡季、旺季等实际情况确定。库存现金不准任何人暂借挪用,也不准以“暂付款项”科目借支。凡因公外出需要暂借时,由信用社主任批准,事后及时结算。
  1977年,农村现金管理主要由信用社承担。职责范围:核定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三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信用社执行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不属于用现金范围进行转账;不准坐收坐支现金。单位收入的现金一律送存当地信用社,需要支付的,再按规定支取,不准携带大量现金外出采购,不准白条顶库,私人借支,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
  1982年,信用社、信用分社严格执行农业银行县支行的现金库存限额管理。
  1984年,信用社加强了对社内库款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信用社、信用分社严格执行农业银行县支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根据规定建立了查库制度。
  1994年,根据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库存现金纳入现金资产管理,信用社根据需要核定合理库存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及时存入开户银行,做到账面余额与库存金额相符。每日业务终了,认真核对账款,严禁白条与其他单据抵库,不准任何人挪用库存现金。
  2000年,县联合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现金库存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全辖基层信用社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为提高资金运用率,压缩不合理资金占用,减少非生息资金,县联合社规定各信用社严格控制库存限额,严禁超库存现象,如有超库存应及时上缴县联合社,县联合社认真做好辖区信用社的库存现金的调拨调剂工作。
  2002~2014年,为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压缩非生息资金的占用,县联社坚持每季对各信用社的现金收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根据存款增减情况,下发核定各信用社库存限额的通知,信用社严格执行库存限额管理办法,实行提、交款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认真做好提、交款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准超库存限额存放现金。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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