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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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439
颗粒名称: 一、营业税
分类号: F832;F812;D92
页数: 2
页码: 210-211
摘要: 1955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信用合作社1955年仍免征工商业税的通报》中指出,“根据1954年新社与旧社的发展情况,新社比重较大,而新社基础较为薄弱,征税尚有困难,为帮助信用合作社巩固管理及慎重研究信用合作社的纳税办法起见,兹决定在1955年内仍免征工商业税”。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农村信用合作 所得税 工商业税

内容

1955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信用合作社1955年仍免征工商业税的通报》中指出,“根据1954年新社与旧社的发展情况,新社比重较大,而新社基础较为薄弱,征税尚有困难,为帮助信用合作社巩固管理及慎重研究信用合作社的纳税办法起见,兹决定在1955年内仍免征工商业税”。
  1956年2月25日,中国农业银行在《关于免征工商业税的通知》中指出,“按财政部1956年2月17日给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根据1955年农村信用合作社新、旧社的经营情况,很少有盈余,基础尚缺巩固,纳税还有困难。为了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社大力开展业务,适应农业合作社运动大发展的需要,特再免征农村信用合作社1956年度的工商业税”。
  1957年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关于继续免征农村信用合作社1957年工商业税的通知》中指出,从1956年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情况来看,缴纳工商业税还有一定的困难,特再决定1957年继续免征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工商业税。
  1984年,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对农村信用社在1985年底以前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是年10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1986年1月1日起,对农村信用社经营金融业务的收入恢复征收营业税。个别纳税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的照顾”。
  从1987年开始,财政部对部分亏损信用社给予免税政策。是年9月8日,财政部《关于对农村信用社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的通知》中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农村信用社应是纳税人,前些年国家为了扶持其发展给予了免税照顾。鉴于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少数有亏损外,大部分信用社盈利额逐年在增加。为了使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与全民金融企业在所得税政策上持平,促进其加强经济核算,并为国家作相应贡献,对农村信用社恢复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对271个专项贴息贷款扶持县的农村信用社,从1987年1月1日到1988年底,免征所得税两年,免征期满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报批减免。
  1988年6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关于建立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中指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农业银行关于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联合社)几个政策问题的报告中所提出的:“为了促进我区信用社的发展,可以通过县联合社筹集更多的资金,支持农村信用社建设,建议在县联合社建立的头两年内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
  1991年,国家税务局在《关于农村信用社就若干税收财务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由于利率调整和部分地区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原因,不仅使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发生困难,而且使农村信用社的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要求在税收、财务上给予照顾。为了稳定农村金融,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经与中国农业银行协商同意,对农村信用社因受灾而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报经批准,酌情给予定期的减免税或免税照顾。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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