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储蓄存款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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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349
颗粒名称: 一、储蓄存款政策
分类号: F832;D92;F8
页数: 1
页码: 122-122
摘要: 保护和鼓励人民储蓄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和长期的经济政策。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政府应采取必要方法鼓励人民储蓄的方针;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十三条又进一步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关键词: 存款人 储蓄存款 所有权 合法收入 国家保护

内容

保护和鼓励人民储蓄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和长期的经济政策。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政府应采取必要方法鼓励人民储蓄的方针;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十三条又进一步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国家用法律形式将保护个人储蓄所有权固定下来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侵犯。
  国家保护公民储蓄的所有权体现在:承认存款的占有权。存款的主权属于存款人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保障存款的使用权,存款完全归存款个人自由支配;尊重存款的处理权,存款可以转让、赠送,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有权按存款人生前遗嘱或法定程序继承存款。
  国家鼓励公民参加储蓄,还对公民在农村信用社里的储蓄存款付给一定利息,并在不同的经济时期对储蓄存款利率进行适当调整,以此维护公民储蓄存款的利益,这项具体措施是国家对公民参加储蓄存款的一种物质鼓励。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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