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2343 |
颗粒名称: | 一、活期储蓄 |
分类号: | F832;F426;F8 |
页数: | 2 |
页码: | 120-121 |
摘要: | 1954年,县农村信用社开办存款业务后,当年完成活期储蓄1.4万元。196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取消支票储蓄,只办活期存折储蓄。开户金额和保留余额城市为5元,农村为3元,信用社为1元。1964年完成99万元。1966年3月1日起,开户金额和保留余额不分地区均规定为1元,多存不限。活期存折储蓄利息低于定期,储蓄利息每年计息一次,并入本金中起息。1965年11月,人行新疆分行明确指出:储蓄存款主要是人民群众货币收支的节余部分。 |
关键词: | 县联社 农村信用社 城区信用社 通存通兑 活期储蓄存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