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2340 |
颗粒名称: | 二、历次分红 |
分类号: | F832;F8;F83 |
页数: | 3 |
页码: | 117-119 |
摘要: | 2003年,上级要求各信用社按会计年度向社员分配股金分红,不得拖延或推迟,也不得将股金分红转为股金。1994年以后对亏损信用社新吸纳的股金,按制度规定不能享受保息分红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社员了解到虽然得不到分红,但都能从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政策中得到实惠。当年全县信用社共发放股金利息0.38万元。2004年全县信用社发放股息0.07万元。 |
关键词: | 农村合作金融 县联社 股金分红 上升到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