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2334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入股 |
页数: | 3 |
页码: | 115-117 |
摘要: | 一、入股原则;股金按照“统一核算、双重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股金在农村信用社清算中心统一核算,按营业网点设立账户,并有社员股金明细账;营业网点设立股金明细账,对扩股、分红、转让、继承等事项详细记载。;二、增资扩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分别于2012年增资2000万元,2013年增资3000万元,;三、退股与变更股权;1954年,自愿退股社员,在年终结算一个月前提出申请后,信用社于决算后一个月内退还其股金。如有亏损,按股扣除;如有分红,按股兑现。社员迁移时,经理事会批准,一个月内退还股金。社员退社时,入社费一律不退。社员死亡,股金退还其合法继承人,并由继承人负盈亏责任。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