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股权变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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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332
颗粒名称: 三、股权变化
分类号: F832;F8;F323
页数: 2
页码: 113-114
摘要: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股权设置,是随着农村经济成分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充实、完善起来的。20世纪50年代,股权比较单一,只设贫下中农股;1984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成分的变化,增设集体经济股,但大多数地方没有实行;1996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各地在按合作制原则规范信用社中,普遍增设了团体股,形成以个体股、团体股和职工股为主要内容的股权结构。这种股权的设置:(1)适应了我国农村经济成分的变化。
关键词: 县联社 股本金 自然人 信用社 股权设置

内容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股权设置,是随着农村经济成分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充实、完善起来的。20世纪50年代,股权比较单一,只设贫下中农股;1984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成分的变化,增设集体经济股,但大多数地方没有实行;1996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各地在按合作制原则规范信用社中,普遍增设了团体股,形成以个体股、团体股和职工股为主要内容的股权结构。这种股权的设置:(1)适应了我国农村经济成分的变化。(2)体现了信用社向需要金融服务的合作者倾斜的原则。(3)有利于调整信贷结构(包括存量和增量),更好地落实贷款50%以上贷给社员的方针。(4)体现了信用社尊重老社员、坚持群众性,与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经营形式的生产关系相适应。(5)有利于加强经营者(职工)与信用社在根本利益上的血肉联系,推动办好信用社的内在动力。至2014年,县联社的股权设置仍然是动态的,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成分的新变化和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县联社的股权设置不断有新的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因此,吸收大量的资本金、增资扩股是县联社的主要任务之一,但是其在股权设置上必须符合各种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中,关于股权设置的规定包括:
  (一)信用社社员股金每股1元。
  (二)信用社自然人入股一般不少于100股,法人入股一般不少于1000股;县联社及农村合作银行自然人(含职工)资格资一般不少于1000股,法人资格股一般不少于10000股。
  (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设置合适的股权结构,以体现各方面股东(含社员)的利益,确保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
  1.信用社股金中,单个自然人持股不得超过股本金总额的2%,单个法人持股不得超过股本金总额的5%。
  2.县联社股金中,单个自然人社员(含职工)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金总额的5‰,单个法人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多不得超过股本金总额的5%;自然人持股总额不得少于股本金总额的50%,其中职工持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金总额的25%。
  县农村信用社在改革过程中,按照股权设置的规定吸纳股本金。农村信用社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股本金在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可以继承、分割、转让和馈赠,但不能交易。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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