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取暖补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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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312
颗粒名称: 四、取暖补助
分类号: F293;F832;F426
页数: 1
页码: 102-102
摘要: 1953~1955年,托克逊县信用社职工冬季取暖补助实行供给制办法,单位按供给标准统一配送实物。托克逊县规定取暖期为5个月,每个职工每天供煤3.5千克。1955年实行货币工资后,取暖补助不再配送实物,而是按工资比例发给货币。托克逊县每个职工冬季取暖补助为45元。
关键词: 补助制度 冬季取暖 信用社 暖气设备 托克逊县

内容

1953~1955年,托克逊县信用社职工冬季取暖补助实行供给制办法,单位按供给标准统一配送实物。托克逊县规定取暖期为5个月,每个职工每天供煤3.5千克。1955年实行货币工资后,取暖补助不再配送实物,而是按工资比例发给货币。托克逊县每个职工冬季取暖补助为45元。
  1956年,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对冬季取暖补助范围作了调整。设在乡村的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职工暂不发放取暖补助,主要是为了不脱离当地农牧民生活水平。从1963年开始,为了鼓励职工安心基层工作,对设在乡村的基层单位职工恢复冬季取暖补助,但发放标准只有县城职工的50%,边远乡村最高发放70%。有暖气设备的住房不发放取暖补助,按每平方米0.12元收费。1964年,托克逊县职工取暖补助费调整为每个职工每冬40元,1966年调整为35元。有取暖设备的住房收取燃料费每平方米0.5元。1978~1985年,自治区进行取暖补助制度改革,有暖气设备的住房不发取暖补助,也不收取取暖费。在城镇工作或在乡村工作的职工发放同一标准的取暖费。同时将原来按户发放改为按职工发放。
  1988年以后,托克逊县信用社职工取暖补助制度按照托克逊县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执行。2010年开始县联社经营效益好转,根据托克逊县的规定,冬季取暖补助也有所提高。至2014年,仍按此规定执行。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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