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城市信用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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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288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城市信用社
分类号: F832;F426;F293
页数: 2
页码: 85-86
摘要: 为适应中小型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1983年国家试办了一批集体性质的城市信用合作社,198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发《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 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 集体企业 托克逊县

内容

为适应中小型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1983年国家试办了一批集体性质的城市信用合作社,198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发《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
  城市信用合作社是在国家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建立发展起来的,它是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合作金融组织,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其业务范围主要有:办理城市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存贷款和结算;办理城市个人储蓄存款业务;代办保险及其他代收代付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城市信用合作社面向城市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以招收股金作为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
  1992年,由人行托克逊县支行牵头筹建托克逊县银道城市信用社,1993年1月5日正式挂牌营业,位于托克逊县城西大街,占地面积3700多平方米,营业办公综合楼1500多平方米。城市信用社是集体性质的金融合作组织,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稽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集体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中短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代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1994年上半年,在城区客运站附近设立了银道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区分社。
  2000年底,有职工23人,其中少数民族8人,内设营业部、信贷部、综合部,有固定资产净值546万元。
  2001年9月,银道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后并入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更名为托克逊县西大街农村信用合作社。截至2000年,各项存款3619万元,各项贷款2185万元,股本金253万元。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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