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2263 |
颗粒名称: | 二、县信用联合社监事会 |
分类号: | F426;F832;D92 |
页数: | 1 |
页码: | 61-61 |
摘要: | 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县联合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以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同时制定信用社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根据信用社章程选举产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遵守本社章程,监督理事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广泛听取和收集社员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理事会提出相应的建议或质询;定期召开监事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监事会同意,可随时召开;按信用社章程规定列席理事会议,实事求是地对理事会决议提出异议或要求复议;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理事会及信用社职工服务情况,每次检查后及时提出意见送交理事会;本着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的态度(原则),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
关键词: | 县联社 社员代表大会 监事会 理事会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