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事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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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26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监事会
页数: 4
页码: 61-64
摘要: 一、基层信用社监事会;监事会是由信用社、县联社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机构。信用社、县联社的监事会由5名以上(奇数)监事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更换)。信用社监事每届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相同,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监事为止。县联社监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行使职权至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监事为止。信用社、县联社理事、主任、副主任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社监事。;二、县信用联合社监事会;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县联合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以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同时制定信用社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根据信用社章程选举产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遵守本社章程,监督理事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广泛听取和收集社员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理事会提出相应的建议或质询;定期召开监事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监事会同意,可随时召开;按信用社章程规定列席理事会议,实事求是地对理事会决议提出异议或要求复议;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理事会及信用社职工服务情况,每次检查后及时提出意见送交理事会;本着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的态度(原则),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三、县联社监事会;监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机构。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本联社理事、主任、副主任和财务、信贷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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