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理事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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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2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理事会
页数: 5
页码: 56-60
摘要: 一、基层信用社理事会;1954年7月,人行托克逊县支行在托克逊县筹建试办全县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时,即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成立理事会、监事会,作为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机构。这标志着县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方式开始。当时县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定位和职能始终处于模糊和不确定状态,没有设理事长和监事长,只有主任,由于农村信用社理监事会主任均由乡长、副乡长兼任,忙于生产及其他工作,无法兼顾信用社社务,而会计干部也是非脱产或半脱产。;二、县联社理事会;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人员组成中,自然人理事不得低于二分之一,其中职工理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并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后行使职责。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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