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225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社员代表大会 |
页数: | 5 |
页码: | 52-56 |
摘要: | 一、基层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1954年7月,人行托克逊县支行在喀拉苏乡试办全县第一家农村信用社,参加社员每人入股5元,因当时粮食尚未收获,社员缴纳股金有困难,便采取预先登记的办法,每股股金定为3~5元。当年7月信用社举行成立大会,社员小组组长和社员代表参加会议,大会选举理事,由理事推荐主任。经理事会选举,首任信用社主任由喀拉苏乡乡长海威尔·阿依提兼任。大会还通过信用社章程和业务工作规划。建社过程中,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二、县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1988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吐鲁番地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在1988年内,在自治区各县市全面建立信用合作社联社,并要将其办成管理经营型”的要求,1988年4月,农行新疆分行支行行长会议决定,全区50%以上的县市都要成立县市信用联合社。全地区开始以县市为单位建立信用联合社。县属各乡信用社为联合社社员社,联合社对其统一管理。之后,信用社普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建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群众性、民主性逐步得以恢复。;三、县联社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理事会认为必要,可随时召开。经半数以上社员代表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监事提议,也可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制定或修改信用合作社章程;选举或更换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信用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信用合作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