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自治区联社管理阶段(2007~2014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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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253
颗粒名称: 六、自治区联社管理阶段(2007~2014年)
分类号: F832;F426;F127
页数: 2
页码: 51-52
摘要: 2006年7月,自治区联社成立,托克逊县信用社有了自己的上级管理部门。自治区联社的成立标志着信用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制度化管理理念得到了加强,各项业务跨越式发展,业务发展由过去起伏不定的模式转变到稳增长模式。
关键词: 县联社 授权经营 统一法人 信用社 托克逊县

内容

2006年7月,自治区联社成立,托克逊县信用社有了自己的上级管理部门。自治区联社的成立标志着信用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制度化管理理念得到了加强,各项业务跨越式发展,业务发展由过去起伏不定的模式转变到稳增长模式。
  2007年7月20日,县联社建立(统一法人),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县联社《章程》,逐步搭建起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办公会各负其责、协调运作、相互制衡的统一法人治理架构。
  2007年,县联社按照国务院改革要求,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完善了县联社法人治理结构,在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始步入逐渐发展壮大的成长时期。至2014年,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健全,网点普及,职工队伍日益壮大,各项业务成倍增长,自身积累不断增加。通过拓宽融资领域,成为全县经济发展和为广大农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支农主力军。
  统一法人社的成立,标志着县联社向一级法人社体制改革过渡。从此,托克逊县信用社管理体制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产权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为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托克逊县信用社经过近十年的改革,一是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化解历史包袱,走向健康、持续发展之路;二是全面建立了依法进行行业管理和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新体制。
  按照“统一法人、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的原则,县联社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信用社的管理,实行授权经营、统一核算、垂直扁平化管理。对分支机构实行财务统一核算,人员统一调配,财产统一管理,资金统一调度,所得税、费统一缴纳。县联社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吐鲁番银监分局的监督管理,执行行业统一的业务、财务、会计、劳动工资等规章制度。县联社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在充分满足联社社员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剩余资金可用于非社员。县联社辖区内的信用社,均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联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联社承担。县联社在自治区联社的领导下,在吐鲁番银监分局的监管下,进一步推进统一法人社的改革。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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