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银行管理阶段(1979~1984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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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250
颗粒名称: 三、农业银行管理阶段(1979~1984年)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2
页码: 49-50
摘要: 这一阶段是农村信用社恢复和发展时期。国家将信用社交由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重新恢复,但合作金融组织的特性未得到发挥。
关键词: 人民公社 农业银行 信用合作社 中国农业银行 托克逊县

内容

这一阶段是农村信用社恢复和发展时期。国家将信用社交由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重新恢复,但合作金融组织的特性未得到发挥。
  1979年,农行县支行恢复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划归农行县支行管理,回归农行后,信用合作社的各项业务有了一定发展,业务和管理得到规范,为后来独立经营奠定了基础。是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要求为加强信用合作社工作,各省市自治区要做好定编工作,信用合作社员工管理、工资待遇、口粮要与银行员工同样对待,要贯彻勤俭节约、民主管理方针,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指出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挪用和调整合作社资金。通知发出后,各地区在恢复农业银行的同时开始分期分批整顿信用合作社。从7月起,信用合作社员工待遇实行与农行员工待遇一致的标准和供应商品粮,从业信用合作社成为农业银行在基层设立的机构,从7月起,县农村信用社归农业银行管理和领导。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托克逊县信用合作社的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采取措施搞活信用合作社的业务。加强公社以下信用合作组织的建设,普及信用合作社网点。托克逊县在公社以下所在地和交通方便、人口密集的大队,建立了信用代办站,新增加的业务人员不吃国家商品粮,不实行工资制,按业务量大小计算报酬,从而调动了信用代办站搞活业务的积极性。通过适当扩大信用合作社业务经营的自主权,理顺农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关系,信用合作社的业务有了较快发展。由于这些改革是在维持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基层机构”这一体制的情况下进行的,经营体制仍实行“所、社联营”。因此,这段改革的进展是有限的、缓慢的。1979年末,全县信用社存款达到268万元,各项贷款85万元,股本金5万元,职工人数51人。
  1980年1月,红旗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主任调到农业银行工作,库尔班·阿依提担任红旗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主任。托台人民公社信用社主任吾买尔·白克力调农业银行,库尔班·阿依提担任托台人民公社信用社主任。
  第二阶段的改革从1982年开始,以恢复信用合作社“三性”为主要内容。是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信用合作社坚持合作金融的性质,农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应改善服务态度,在聚集资金、办理贷款以及监督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党组召开第三次扩大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会议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把信用合作社办成真正集体的金融组织”的指示,确定信用合作社改革的主要内容:恢复信用合作社的“三性”,不再走“官办”的老路;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业务,逐步做到自负盈亏;调整农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分工。信用合作社以支持农业生产为主,支持双包户、专业户为主,解决流动资金需要为主(“三为主”),主要任务是为农村多层次的经济组织服务;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在用途、利率和做法上,可以与银行不一样,用途可以比银行广泛,方式和手续可以比银行灵活;中国农业银行加强对信用合作社的领导,主要是方针政策领导,并运用经济方法进行指导。
  这次改革取得了成效:一是初步恢复了信用合作社的群众性和民主性,加强了信用合作社与社员的联系。在改革过程中,信用合作社清理股金,补发股息,根据盈余情况分了红利,改变每个社员只能入1股,每股股金不超过2元的规定。确定了社员入股数量和股金数额不受限制(但不管入多少股,只有一票选举权),集体经济单位也可以入股。二是信用合作社在经营上有了较大的自主权,业务有了新的发展,中国农业银行把原来对信用合作社实行的业务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信用合作社吸收的存款除了上缴给农业银行一定比例的准备金以外,由自己安排使用,资金运用的灵活性相应增加。三是初步改革了信用合作社的劳动工资制度。信用合作社职工就地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制。
  是年,博斯坦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将7个信用站精简为3个,即1大队设(今博孜尤勒滚村)第一信用站、4大队(今海提甫坎儿孜村)设第二信用站、6大队(今上湖村)设第三信用站。1983年,河东人民公社信用社召开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吾守尔·吉力力当选为信用社主任。
  第三阶段的改革从1984年开始,这次改革是对信用合作社进行全面改革。国务院指出:为了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必须抓紧进行改革,要通过改革恢复和加强信用合作社的“三性”,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充分发挥民间借贷的作用,把信用合作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是年5月3日,托克逊县委员会发出通知,成立托克逊县信用合作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阿里木·哈德尔任组长。是年6月13日,《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信用合作社在县农业银行的领导下,认真清理旧贷工作,县农行、信用合作社抽调人员组成清理旧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克服食宿不便和交通困难,奋战3个月,利用早、中、晚奔波在田间地头、家庭院落,重立借据,签订合同,重新落实了1983年以前农村信用合作社旧贷款。是年末,全县信用社各项存款493万元,贷款412万元,股金11万元。
  1984年10月,第二次地名普查期间,夏乡人民公社更名为夏乡,信用合作社随之更名为夏乡信用合作社。随着伊拉湖人民公社、博斯坦人民公社、河东人民公社的相继更名,各信用合作社也随之更名为伊拉湖乡信用合作社、博斯坦乡信用合作社和郭勒布依乡信用合作社,并陆续召开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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