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2249 |
颗粒名称: | 二、人民公社所有制阶段(1958~1978年) |
分类号: | F832;F8;D92 |
页数: | 4 |
页码: | 46-49 |
摘要: | 从“大跃进”开始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是农村信用社历经波折发展时期。1958~1959年,信用合作社和人民银行基层营业所合署办公,改为人民公社信贷科,隶属于地方公社领导,业务受人行县支行领导。1958年9月16日,根据党中央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精神,托克逊县撤区建社,将原有的四个区并为三个区(城关区与托台区合并),更名为人民公社,即第一区改为红旗人民公社、第二区改为前进人民公社、第三区改为先锋人民公社。 |
关键词: | 人民公社 信用站 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 托克逊县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