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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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173
颗粒名称: 1956年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8-8
摘要: 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制定《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纲要要求在1957年内基本上做到乡乡有信用社,任务是大力开展农村信贷业务和农村储蓄业务。县农村信用社在人口密集的乡村基本都设立了信用社。
关键词: 中共中央 农村信用社 农村储蓄 强迫命令 信用社

内容

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制定《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纲要要求在1957年内基本上做到乡乡有信用社,任务是大力开展农村信贷业务和农村储蓄业务。县农村信用社在人口密集的乡村基本都设立了信用社。
  3月26日,人行新疆分行召开第七届支行行长会议,确定1956年银行工作任务,强调指出信用社除继续完成农牧区建社任务外,应大力开展业务,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加信用社储蓄。信用社立即组织职工下乡宣传储蓄存款工作,动员农民积极参加农村储蓄,支援社会主义建设。
  6月,三区喀拉布拉克乡居杰克坎信用组通过一年的营业和农民入股,由信用组升格为信用社。
  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农村信用社示范章程(草案)》,明确规定信用合作组织的性质和任务、入社对象和条件、社员权利和义务、信用社的财务处理和信用社与银行的关系等。
  6月27日,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1956年下半年农村金融工作的指示》,强调要继续进行信用社整社工作。农行县支行立即部署,抓紧训练信用社干部,并要求在开展业务中仍然要注意帮助社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防止高利贷趁机活动。
  7月6日,自治区第八届支行行长会议召开,会议提出,在农业地区秋收以前,停止发展信用社,全力巩固现有信用社,不再发展新的信用社。
  7月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纠正若干地区银行、信用社在吸收存款、扩大股金工作中强迫命令现象的指示》,县农村信用社坚决贯彻执行自愿原则,以深入宣传、改善服务、便利群众为方向开展工作,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强迫命令。
  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信用社依照指示,吸收社员存款,在解决社员生产、生活困难的基础上,如有结余还可补助农业社资金的不足。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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