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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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171
颗粒名称: 1954年
分类号: F832;F8;F83
页数: 1
页码: 7-7
摘要: 1月,中国人民银行将机构组织名称统一为“信用社”。
关键词: 信用社主任 中国人民银行 农村信用社 信用社 托克逊县

内容

1月,中国人民银行将机构组织名称统一为“信用社”。
  7月,托克逊县政府按照中央要求,为了解决农村一般性生活、生产经济困难,便利短期周转,防止高利贷滋生蔓延,在托克逊县一区喀拉苏乡(今夏乡喀拉苏村)试建农村信用社,这也是托克逊县历史上第一家信用社。信用社成立后即归人行县支行管理。
  信用社由农民自愿入股,由社员民主管理,信用社成立初期,乡长或乡干部兼任农村信用社主任,财会人员由半脱产的有财务知识的农民担任。入股资金每股确定为3~5元,首任信用社主任由喀拉苏乡乡长海威尔·阿依提(维吾尔族)兼任,会计由伊明江担任。信用社成立后积极执行国家金融政策,拉开支持农村农业生产、服务农民生活的序幕。提高了农民积极性,促进了托克逊县农业生产发展。
  7月14日,县在二区(今伊拉湖镇)二乡、三区(今郭勒布依乡)二乡分别成立信用社,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资金的困难。
  8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建立农村机构问题的通知》,强调必须适应新形势,大力建立营业所,以领导农村金融工作,标志着农村信用合作社进入服务农业和农村的起点。
  11月,县三区开斯克尔乡(今郭勒布依乡开斯克尔村)信用社成立,信用社主任由通过上夜校学习的赛塔·买买提担任。
  是年,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人行新疆分行)遵照上级指示和各地农民的要求,确定把发展信用合作组织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经常性工作来抓。

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记录了县联社从建社至今60多年的历史过程。这部志浓缩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历史。从书里,我们看到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看到了一代一代信合人不折不挠、无怨无悔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托克逊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令人敬佩,也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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