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员代表大会提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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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09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员代表大会提案
页数: 1
页码: 473-473

内容

第四十七条 本联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持有本联社投票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社员代表联名,有权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审议事项,理事会应当将社员代表提出的审议事项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社员代表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本联社经营范围和社员代表大会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理事会应当以本联社和社员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上述规定对社员代表大会提案进行审查。理事会决定不将社员代表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社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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