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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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043
颗粒名称: 二、制度
分类号: D262;F832;D630
页数: 3
页码: 410-412
摘要: 1989年8月,县联合社根据《关于防止信用社经济案件的几条措施》,加强对信用社的领导,逐级签订防止经济案件责任书;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机构建设;信用社招收合同制职工,严格按招收条件办理;凡查出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除追回全部赃款外,2000元以上的案件一律向司法部门起诉。
关键词: 经济案件 认真执行 案件信息 联合社 信用社

内容

1989年8月,县联合社根据《关于防止信用社经济案件的几条措施》,加强对信用社的领导,逐级签订防止经济案件责任书;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机构建设;信用社招收合同制职工,严格按招收条件办理;凡查出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除追回全部赃款外,2000元以上的案件一律向司法部门起诉。
  1993年,县联合社根据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关于明确经济案件查处预防职责范围问题的有关通知》,加强对经济案件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经济案件查处预防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国家行政监察条例规定,明确信用社干部职工由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信用合作管理科负责立案审查提出处理意见。9月,县联合社根据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党组《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廉政建设的决定》,要求信用社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禁止信用社职工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在经济交往中收受回扣,凡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信用社职工不得在任何部门、单位兼搞第二职业。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下基层检查工作,吃住费用自理,不得由基层社报销;因公外出,乘飞机的(领导除外)需办理报批手续,不得借故绕道旅游。
  1997年9月,县联合社根据《阿克苏地区农村信用社防范经济案件发生暂行办法》,加强领导和队伍建设、法制教育、处罚等工作。是年,县联合社认真执行新疆农金体改办《新疆农村信用社经济案件查处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系统经济、违纪案件统计管理办法》《农村信用社刑事案件统计管理办法》。
  1998年,县联合社认真执行人民银行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系统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中涉及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关于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规定》。
  2000年1月,县联合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纪委《金融系统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明确主要负责人谈话事宜,由同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或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决定;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廉政谈话事宜,由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或者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决定;对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谈话事宜,由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或者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决定。廉政谈话一般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或者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以会议形式进行。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以供考察任用干部时参考。11月,县联合社根据《新疆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查处实施办法》,明确案件防范查处指导思想和治理目标、案件防范、案件查处等工作。
  2002年3月,县联合社认真执行《拜城县金融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拜城县金融系统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拜城县金融系统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拜城县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百分考核一览表》《拜城县金融系统纠风工作考核一览表》。
  2006年10月,县联合社认真执行《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举报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关于严重处理几种违规行为的暂行规定》。12月,县联合社根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管理办法(暂行)》,明确案件信息管理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案件信息管理流程、案件信息统计表管理、重大案件信息报告、案件信息档案管理、案件信息系统用户管理、案件信息安全管理、处罚等工作。
  2007年2月,县联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从重处理违规行为的规定》要求,明确规定2006年7月1日以后设立“小金库”的,一经查实,主要责任人、经办人(未举报、未制止)一律开除。2006年6月30日前存在的问题,在2007年12月30日以前清理纳入账务核算,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逾期未清理纳入账务核算的,视同新设立“小金库”进行处理。凡单位负责人或业务主管人员授意、指使、强令下属违反规章制度办理业务的,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凡对单位负责人或业务主管人员的违规授意和指令不抵制、不报告而迎合违规办理业务的当事人,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凡挪用公款或借用客户资金用于经商办企业、炒股、购买彩票或参与赌博的当事人,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凡收贷、收息、收储不及时入账和冒名贷款的当事人,不论金额大小,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凡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书面请示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汽车、建房、装修的,一经查实,一律撤职。凡违反规定批准无经济实力对外担保、跨地区贷款的,不论金额大小,一经查实,一律撤职。凡违反人事管理制度擅自招收员工的,一经查实,所招人员退回,领导一律撤职。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是月,县联社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礼品登记上交管理办法》。
  2010年10月,县联社认真执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
  2011年5月,县联社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
  2012年,县联社认真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意见》《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办法》。是年,县联社制定《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行风(贷款)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监督员的条件、职责、工作制度、解聘等内容。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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