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购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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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033
颗粒名称: 二、购置
分类号: F832;F8;F293
页数: 2
页码: 396-397
摘要: 康其乡信用社办公楼建于1989年,占地面积42平方米。1999年,康其乡信用社在拜城县民族医院东边为该社购置使用权属于乡政府的2间房屋(47平方米)价值4万元,因价格高,未报上级部门批准,就退还给乡政府,但已付4万元房款,康其乡政府已用,无法返还房屋款。同时,由于康其乡信用社距离县城3千米,该乡许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事其他经营的客户都住在城区附近,为存取款方便,客户将闲置资金存在城区其他金融机构,直接影响康其乡信用社的储蓄存款增长。
关键词: 平方米 拜城县 农业银行 联合社 信用社

内容

康其乡信用社办公楼建于1989年,占地面积42平方米。1999年,康其乡信用社在拜城县民族医院东边为该社购置使用权属于乡政府的2间房屋(47平方米)价值4万元,因价格高,未报上级部门批准,就退还给乡政府,但已付4万元房款,康其乡政府已用,无法返还房屋款。同时,由于康其乡信用社距离县城3千米,该乡许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事其他经营的客户都住在城区附近,为存取款方便,客户将闲置资金存在城区其他金融机构,直接影响康其乡信用社的储蓄存款增长。县联合社研究决定将东大桥东面600米处康其乡政府的3间房屋购置给康其乡信用社(周围有东大桥农贸市场、石油公司加油站、县民族医院、县农机管理站、物资公司农业配件门市部,附近居民非常集中),作为每周星期天办理业务的营业用房(平时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购房所需的一切手续由康其乡政府负责办理,房屋面积85平方米,价值4.5万元(上次购房已付的4万元用于本次购房款,本次只付5000元)。2000年8月20日,县联合社向人民银行县支行上报《关于康其乡信用社购置营业用房的报告》。9月29日,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科批复,同意康其乡信用社购置面积为85平方米,价值45000元营业用房。2003年6月8日,县联合社研究决定扩建康其信用社营业办公室(营业室西边一块地,经向康其乡政府请示,同意将此地划拨给康其信用社,面积1600平方米,定价4万元),并向人民银行县支行上报《关于请求购买修建办公室地皮的报告》。2004年7月1日,县联合社动工扩建康其信用社营业用房。
  大桥乡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县支行大桥乡营业所共用一个大院,信用社和营业所分别在大院的两侧,1998年农业银行营业所撤销后把营业室和大院中的房屋全部出租,大桥乡信用社职工6人,只有一名职工及其家属住在院里,其他职工因住房紧张均居住在别处,存在安全隐患。县联合社研究决定由大桥乡信用社将农业银行县支行出售的大桥乡营业所房屋和土地全部购买。2000年8月21日,县联合社向人民银行县支行上报《关于大桥乡农村信用社购置房屋和土地的报告》,购买的房屋和土地价值5.5万元,面积0.4公顷(6亩),3996平方米。9月8日,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科,同意大桥乡农村信用社购买农业银行县支行大桥乡营业所的房屋和土地。
  1988年县联合社成立至2001年,县联合社只有一幢面积狭小的3层小办公楼和3套职工住宅平房。随着业务发展,人员由9人增至20人,职工办公场地狭窄,且大部分职工住在县联合社外,给县联合社安全保卫工作带来不便。为给职工创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依照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县联合社决定购置县联合社左侧二轻局农具厂土地894平方米(含254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造价每平方米350元,计88900元;640平方米地皮,每平方米157.97元,计101100元),共计19万元。2001年2月8日,县联合社向人民银行县支行上报《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购买地皮的申请》。9月14日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批复同意县联合社购置二轻局农具厂土地、房屋等,费用48.8万元。
  2003年2月8日,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关于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辖属信用社购置农业银行固定资产的批复》,同意温巴什信用社以11.5万元购置该乡农业银行房产,托克逊信用社以5万元购置该乡农业银行房产,大宛其信用社以9万元购置该乡农业银行房产,黑英山信用社以17万元购置该乡农业银行房产。
  2004年,县联合社与阿克苏久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在拜城县金苑小区购买门面房一套作为金苑分社营业用房,面积63.18平方米。7月27日,县联合社向阿克苏银监分局上报《关于申请购置金苑分社营业用房的报告》。10月28日,阿克苏银监分局批复同意在金苑小区购置门面房一套,面积63.18平方米,作为金苑分社营业用房,购置总额22万元。
  2005年,县联合社向阿克苏银监分局上报《关于购买原农业银行赛里木营业所地产的报告》。4月21日,阿克苏银监分局批复同意购置,总额12万元。
  2002年5月,农业银行县支行将原温巴什储蓄所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致使温巴什信用社办公用地使用权不明晰,导致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2007年,县联社研究决定在温巴什乡购置办公用地一宗,面积4亩。5月23日,县联社向拜城县人民政府上报《关于拜城县农村信用社购置办公用地的请示》。
  2010年4月14日,自治区联社《关于拜城县联社购置营业用房的批复》,同意县联社在县城区胜利路购置一处房产,作为城镇信用社营业用房,面积320平方米,总额269万元。
  2011年4月13日,自治区联社批复,同意县联社在解放路金阳小区购置营业用房一处,建筑面积395平方米,总额540万元。
  2011年7月4日,县联社成立办公楼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志明,副组长吐尔孙·巴斯提、米吉提·阿吾提,成员有艾力·沙吾提、张兴国、宋东运、廖明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兴国,办公室副主任宋东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综合办公楼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办理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手续,组织项目建设具体实施。7月4日,县联社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新建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2012年1月12日,县联社召开理事会,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以举手表决方式,对购置办公大楼事项进行审议,全票赞成。2月23日,县联社向自治区联社上报《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购置办公楼的请示》,在拜城县大十字(解放路与建设路交汇处)购置一综合办公楼,共三层,总建筑面积5173平方米,购置总价3197万元。基本情况:1.一楼为县联社营业部及客户服务部,二楼、三楼均为机关办公室。2.一楼面积644m2,单价13000元/m2,共计838万元;二楼面积2247m2,单价5200元/m2,共计1169万元;三楼面积2282m2,单价4800元/m2,共计1096万元。三项合计3103万元,契税(3%)94万元,总计3197万元。2012年3月13日,自治区联社《关于拜城县联社购置营业办公用房的批复》,同意购置办公楼,面积5173平方米,总额3197万元。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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