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贴补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019
颗粒名称: 二、补贴补偿
分类号: F832;D92;F8
页数: 3
页码: 382-384
摘要: 1977年10月,拜城县农村信用社根据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革命委员会《关于信用社干部转正和生活福利问题的批复》,明确在干部试用期间,按阿克苏专署关于发放烤火费的规定,不发给烤火费,但可以住集体宿舍,烧公家的煤或柴火;干部试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不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但酌情给予适当补助。11月,按照农业银行新疆分行新农银〔1979〕信字第17号,明确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取暖补贴以及享受探亲假等,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与银行职工执行一样的待遇。
关键词: 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阿克苏地区 信用社

内容

1977年10月,拜城县农村信用社根据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革命委员会《关于信用社干部转正和生活福利问题的批复》,明确在干部试用期间,按阿克苏专署关于发放烤火费的规定,不发给烤火费,但可以住集体宿舍,烧公家的煤或柴火;干部试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不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但酌情给予适当补助。11月,按照农业银行新疆分行新农银〔1979〕信字第17号,明确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取暖补贴以及享受探亲假等,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与银行职工执行一样的待遇。
  1980年12月,县农村信用社按照《关于信用社可按规定发给边远艰苦地区干部保健费的批复》,对边远、艰苦地区干部发放保健费。
  1986年1月,县农村信用社按照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关于当前信用社资金情况的通知》,认真落实经营责任制,实行权责利挂钩,停止按月发放奖金,改为年终按各项指标任务完成好坏计发奖金。
  1987年4月,县农村信用社根据《关于1986年部分亏损信用社职工发适量奖金的通知》,对亏损信用社员工按6项经济指标考核,得70分以上(含)者按工资额一个半月计奖;50分以上(含)按工资额一个月计奖;30分以上(含)按工资额半个月计奖;29分以下不计奖。是年,根据《关于信用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发放标准的通知》,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费,外勤人员每月4.50元、小车司机每月3元、大车司机每月4元、会计(会计辅导、稽核)每月0.60元。
  1987年10月1日起,县农村信用社按照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关于信用社合同制职工待遇标准问题的决定》,明确合同制职工享受洗理费、书报费、肉食补贴、医疗费,半年以上的享受奖金、边疆津贴和工龄津贴,2年合同期满后随改定工资一起享受。
  1992年1月,县联合社根据粮油价格等物价上涨因素和自治区劳动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调整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补助费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和生活困难定期补助标准的通知》,给60年代精减退职享受生活补助费的老职工,增加生活补助费15元;给职工遗属每户每月增加生活困难定期补助15元;给职工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每户每月增加15元,救济费按每户每月15元标准一次发给90元。2月,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告》和《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补充通告》,给职工计发工龄津贴,每工作一年按1元标准执行,从参加工作当年计起,每到次年1月1日起增加1元,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从参加工作的当月起计发1元。5月,按照《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后适当增加职工工资等问题的通知》,对在职职工,不分工资类别,每人每月一律随工资发给粮价补贴5元;离休、退休人员,按在职职工标准增加离休、退休费;定期发放生活费的优抚救济对象及定期发放遗属生活费人员按在职职工标准,提高抚恤金、救济金标准。7月,按照《关于粮价补贴和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将粮食统销价格变动后支付给职工的粮价补贴计入工资总额,列入“津贴和补贴”中的“物价补贴”项内。
  1995年1月1日起,县联合社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发给。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者在信用社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995年8月,县联合社根据《阿克苏地区农业银行系统发放业务技术能手津贴的暂行规定》,对获得自治区级、地区级、县级业务技术能手发放业务技术能手津贴,分别为20元、15元、10元。11月,根据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关于农村信用社系统工改后执行有关津贴的通知》,对信用社工资改革后的刚性工资(标准工资)按月计发;对效益工资120元和午餐费两项与经营指标效益以及工作质量、劳动纪律挂钩考核,取消未实行效益工资前扣发的20%工资;效益工资另外100元,由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信用合作科集中管理,根据9项经营指标以及经济案件、安全保卫工作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效益考核津贴每月按22天计算,每天按10元标准计发;对在工作中出现差错,给单位或国家造成损失者,按责任大小扣发当事人当月或全年的效益工资;请事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疗养、脱产学习、休假等人员,按实际离岗天数扣发;受处分人员和待分配工作期间的人员,不执行效益考核津贴。
  2005年1月1日起,县联合社根据《关于提高企业60年代初期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向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按每月18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2005年1月26日,县联合社制定《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艰苦津贴发放实施办法》,明确发放范围是2004年12月31日仍在岗的正式员工(不含退休职工、内退人员、未转正的员工、临时工)。发放标准:1.县联合社主任、副主任每人每月190元。2.其他员工每人每月160元。3.补发2004年全年的边远地区艰苦津贴。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