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事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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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015
颗粒名称: 二、人事事务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4
页码: 373-376
摘要: 1963年,拜城县农村信用社根据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关于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并增加农金干部的意见》,对按公社范围设立的大信用社,每社配专职干部2名,按大队设立的信用社配专职干部1名。信用社干部由人民银行县支行管理,建立干部档案。
关键词: 县联社 农业银行 联合社 阿克苏地区 信用社

内容

1963年,拜城县农村信用社根据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关于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并增加农金干部的意见》,对按公社范围设立的大信用社,每社配专职干部2名,按大队设立的信用社配专职干部1名。信用社干部由人民银行县支行管理,建立干部档案。
  1966年7月,县农村信用社根据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和人民银行库车县支行联合工作组《关于改革信用社体制试点工作的报告》,从贫下中农子弟中选拔信用社、站干部,并对他们进行思想和业务训练,在改革过程中,让他们接受实际工作锻炼。体制改革后,信用社、站干部实行亦工亦农。
  1972年10月,县农村信用社根据人民银行全国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对信用社职工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不再走“亦工亦农”道路。
  1975年3月,拜城县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合作工作领导的意见》,由县委统一管理信用社干部,人民银行县支行在县委领导下,管理信用社干部的配备、调动、考察、工资、福利、奖惩和培训等工作,建立人事档案。有关信用社干部管理制度及其他重大问题处理,报县委、县革委会批准,任何部门不得随意调动信用社干部,确需调动时,经人民银行县支行同意,报县委、县革委会批准。信用社干部中的党团员参加人民公社的党(团)支部组织生活会。
  1977年10月,县农村信用社根据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革命委员会《关于信用社干部转正和生活福利问题的批复》,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学徒工转正规定,明确学徒工转正期限为三年。
  1980年,拜城县按照自治区革委会《国务院关于恢复中国农村银行的通知》,信用社职工由农业银行县支行负责管理,政治、福利待遇同银行干部一致。
  1980年7月,县信用社根据《关于设在人民公社金融基层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信用社负责人配备上,坚持基层合一机构,统一配备正副主任,实行统一领导,并明确合一机构的正副主任,既是营业所的正副主任,也是信用社的正副主任。10月,按照《关于贯彻中央精神拟对信用社职工按行政级套级的意见》,对信用社职工按行政级进行套级。套级标准为信用社7级(相似工人1级)套行政26级;6级(相似工人2级)套行政25级;5级(相似工人3级)套行政24级;4级(相似工人4级)套行政23级;3级(相似工人5级)套行政22级;2级(相似工人6级)套行政21级;1级(相似工人7级)套行政20级。
  1981年1月,县农村信用社按照《关于信用社职工工资实行国家银行行政级工资标准的通知》,对1980年年底以前试用期满准予正式录用的,转正定级为信用社6级;1981年1月1日以后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为行政25级。以往转正定级低于信用社6级的,1981年1月1日起,套行政25级。
  1981年1月,县农村信用社根据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关于信用社补充缺员的通知》,对转到农业银行县支行的职工,由农业银行县支行会同信用社安排接替人员,派人监交,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后,再行离职。10月,信用社根据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关于信用社干部落实政策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文革”期间受极“左”路线影响下放回乡务农的信用社干部,主动向县委落实政策办公室汇报,在县党政领导下,对冤假错案慎重区别对待,认真落实处理。对不属于落实政策范围的(在实行选举制期间落选的,未实行退职退休规定前离职的,自愿离开信社或因工作不适应调换工作的,按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要求回信用社,主动给他们讲清道理,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使其安心本职岗位;对有贪污或账务混乱不宜搞信用社工作的,主动向县党政领导汇报。通过落实政策,除已参加其他部门工作的外,多数干部返回信用社工作,按政策重新套改工资。
  1988年4月,县联合社成立,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在工作人员不称职时,县联合社主任有权做出解聘决定。如系固定工可考虑解聘留用或退回原单位,解聘留用期间或退回原单位一年内停发奖金;如系新招合同制职工,一年内的退回原单位,一年以上的不予考虑,自谋职业。信用社招工实行合同制,接受农业银行下达的指标管理,县联合社根据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核,择选录取,报上级行备案。县联合社工作人员出现渎职行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或开除等处分;违反国家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995年4月,县联合社根据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关于严格加强信用社职工管理和做好人员工资报表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信用社职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档案、各种手续。8月,根据农银发〔1995〕23号文件和《关于配备信用联社专职主任,明确支行行长(副行长)不再兼任联社主任》要求,对招收的代办员、临时工及其他人员进行清理;县联合社各项管理工作,由农业银行县支行、县联合社分口管理过渡到县联合社统一管理。
  1997年1月,县联合社根据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农业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中人员和工资划转手续等问题的通知》,填制《中国农业银行划转到县联社和信用社人员花名册》《中国农业银行划转到县联社和信用社人员工资明表》,根据花名册和明细表汇总填制《中国农业银行与县联社和信用社人员工资划转单》。对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职称档案进行认真整理,逐人填制《中国农业银行调到县联社和信用社人员档案移交单》,经两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农业银行县支行将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全部移交县联合社人事部门管理。是月,县联合社根据阿克苏地区农金体改办《关于阿克苏地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按1995年年末在册职工人数对县联合社人员进行认真清理,对未正式办理手续和未经审定的人员一律辞退。2月,县联合社按照阿克苏地区农金体改办《重申关于严禁信用社私招滥雇人员的通知》,严格控制人员,自然减员一律交地区农金体改办,对未经原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农村信合科批准和未经审定人员,一律清退。11月,根据《关于省、地农金改办人员划转及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通知》,县联合社主任、副主任及担任相当职级领导职务人员的档案由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人事部门代管。
  1998年11月,县联合社按照《关于做好我区农村信用合作县(市)联社“三定”及信用社劳动定员工作和报批方案的通知》(“三定”是定职能、定编制、定人员),采取“由下而上”的方式实施“三定”。首先根据信用社设置的工作岗位:主任岗、分社主任岗、信贷员岗、储蓄(存款)员岗、会计员岗、记账员岗、出纳员岗等,确定每个信用社设置多少个岗位,再核定需要的编制。信用社劳动定员首先以信用社业务规模为重点,保本经营为前提,以经营效益为核心核定编制;其次以信用社的安全性、服务面为参数进行;再次以改善劳动组织,优化劳动组合,理顺劳动关系和保障劳动秩序为核心,精简管理层,充实经营层,压缩政工,加强业务;人民银行县支行根据《关于做好我区农村信用合作县(市)联社“三定”及信用社劳动定员工作和报批方案的通知》,对县联合社所报定编方案,逐社进行认真校编,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确定县联合社“三定”及信用社劳动定员方案。共对县联合社17家机构进行定编定员(不含西城农村信用社)。其中,县联合社1家,基层信用社16家,依据《管理会计》中量、本、利的基本原理,按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经测算,基层社定编人数77人,从安全性考虑设警卫人员3人,驾驶员2名,基层社劳动定员总人数82人。各基层信用社原则上设置4个岗位:主任岗、信贷员岗、会计员岗、出纳员岗;县联合社内部设置计划信贷股、稽核股和办公室3个部门。机关编制人员8人。县联合社及信用社总人数,核定为90人。1998年11月末,县联合社及各基层信用社人数108人。其中,正式42人,合同制66人,与核定编制相比多18人。县联合社采取以下减员措施:1.对已到退休年龄及身体状况较差的职工采取退休或提前退休。2.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给信用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有损信用社形象的予以辞退。3.对不属于1996年年末在册的职工及临时合同工等予以清退。
  1999年4月,县联合社根据《1999年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工作要点》,实施用工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控制人员增长,对各类临时工分期分批进行清退;改进工资分配制度,实行结构工资(按业务量计酬),体现效益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开展调查研究,探索适合少数民族地区信用社职工的管理办法。11月,根据《关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职工退休问题的批复》,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职工退休、退职事宜。对少数体弱多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职工,经有关劳动管理部门鉴定,出具有效证明后,报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审批后,办理病退手续。
  2004年,县联合社从调整结构、优化职工队伍入手,制订“三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三定”工作。
  2005年,县联合社在完成“三定”工作的基础上,参照《新疆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改革指导意见》《新疆农村信用社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阿克苏地区农村信用社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全面推行劳动用工改革和工资分配制定改革,建立并实行职工考试录用、竞聘上岗、在岗培训、重要岗位轮换、绩效工资等制度。
  2006年,县联合社劳动用工按照“总量控制,存量优化,结构调整,增强流动”的原则,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定岗定员的竞争上岗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市场化用工机制,通过考核,优胜劣汰,保持一线员工的流动性和年轻化;大力培养和定向引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经济、金融、财会、法律、计算机等各类专业人才。
  2008年3月18日,县联社转发《新疆农村信用社员工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统一职工对持证上岗工作的认识;11月6日,县联社成立员工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员工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颁发上岗证,持证上岗;12月11日,向自治区联社上报《关于2008年员工持证上岗考试情况的报告》。
  2011年8月,县联社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银行(县)市联社高管人员和自治区联社员工内部退养工作管理的通知》,明确县联社高管人员不实行内退政策(组织研究决定者除外);县联社高管人员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由本人申请,报自治区联社党委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办理辞职手续;经组织研究决定内退的县联社高管人员,其待遇按照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50%)且年工资总额不超过10万元标准执行。县联社员工不实行内退政策。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2012年3月16日,县联社制定《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员工开展防疫工作。
  2012年6月,县联社根据新疆银行业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职工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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